中原区基层政务公开
中原区农业农村局 县级
2024-12-06 2024-12-06
中原区2024年河湖长制工作开展情况

1. 落实河湖(库)长巡河工作。2024年我区实施“3+3”巡河管河模式,即区、街道、村(社区)三级河湖(库)长巡河,与职能部门巡河、巡察员巡河、河长办督导相结合,多角度全方位开展巡河活动。目前共有区级河湖(库)长7人,街道级河湖(库)长19人,村级河湖(库)长32人,巡察员24人。截止目前,各级河长巡河2605次,巡河率98.59%,在全市16个县市区排名第一;各级库长巡库416次,巡库率98.83%,在全市9个县市区中排名第一;各级湖长巡湖262次,巡湖率97.64%,在全市5个县市区中排名第一。

2. 健全河湖(库)长制工作监督机制。一是制发《中原区2024年河湖长制工作要点》和《关于纵深推进河湖库清四乱工作的决定》的总河长令,压实各级河长和成员单位责任,明确工作重点。二是在河湖显著位置设立河湖(库)长公示牌,公示河湖(库)概况、河湖(库)长及巡护员的姓名、职责、管护目标、监督电话等。二是提醒河长及巡察员开展巡河、问题整治等活动,及时向区级河长发送提示函,定时提醒街道级河长每半月至少巡河一次、村级河长每周至少巡河一次,同时每月印发巡河通报及工作简报,以确保将巡河工作落到实处。截止目前,共制发街道和村级巡河提示50份,巡河通报10份,工作简报79份。

3. 持续开展河湖“清四乱”、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对全区河湖四乱、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进行再排查、再整治,持续加强涉河违法案件处理,全面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区、街道级河长办对于发现的各类问题及时交办、督办和整治。截止目前,接水利部遥感图斑复核2处,(其中1处为金水路西延跨贾鲁河桥,1处为渠南路跨须水河桥),佐证材料均已上传并通过市级省级审核销号;接省河长制平台四乱问题1处,为南水北调东冯湾段问题,清理整治材料已上传并销号;接市遥感疑似四乱图斑10处,经核查,9处认定不是四乱,1处认定为四乱(为须水村村民个人简易板房部分占压须水河管理范围,目前已拆除并上传销号);下发《问题交办单》12份,解决本级发现的垃圾乱堆等各类河湖问题20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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