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区基层政务公开
中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县级
2022-06-06 2022-06-06
郑州市中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中高考期间中学食堂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提醒告诫函

2022年高招、中招考试临近,时至夏季,气温升高,微生物繁殖快,食物易腐败变质。为有效预防食源性疾病发生,规范各类中学食堂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确保考试期间考生饮食安全,平安、高效备战高招、中招考试,特提醒告诫如下

一、各类中学食堂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和规范,加强自律,依法经营。 

二、各类中学食堂应严格把好采购供应关,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不得采购使用腐败变质、来历不明的食品原料。

三、各类中学食堂在餐饮加工过程中应认真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烹饪时食品中心温度应不低于70℃。严禁违规加工制作易引起食物中毒的高风险食品,如发芽土豆、四季豆、豆浆等;严禁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严禁使用非食用物质加工制作食品。严格做好中高考期间食品留样工作。

四、各类中学食堂应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严控就餐人员扫码、测温,严防体温或健康码异常、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人员进入食堂,合理控制排队及就餐人员距离,提醒就餐人员使用公筷公勺或分餐就餐,防范交叉感染。

五、各类中学要落实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强化对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管理。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消除可能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

对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查处,并提请有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情节严重的将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 

欢迎广大师生、群众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情况进行监督,若发现有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1231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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