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区基层政务公开
中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县级
2021-08-05 2021-08-05
中原区严格做好零售药店暂停销售退热类药品工作


近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按照上级要求,中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迅速行动,多措并举,严格执行暂停退热类药品销售工作。

一是做好自身防护。要求药店在门口采取硬隔离措施,凡是到药店购买药品的顾客一律不得进店,顾客在扫码测温后由药店营业员根据顾客需要代为拿药后再交给顾客。指导药店做好内部消杀工作、员工体温监测,为避免出现体温登记混乱,消毒记录不显示消毒情况、消毒次数等问题,我局统一印发了200份体温登记本和消毒登记本发放至辖区药店。

二是督促下架封存。由局领导带队、划片督导对辖区零售药店进行拉网式检查。我局统一制定了封条,现场督促药店下架封存所有具有退热功效的药品,凡含“退热、发热、高热、退烧”等字样均下架封存,判断不准确的,按从严原则下架封存。要求药店仔细核对购进数量、库存数量和销售数量,确保应封存的全部封存。

三是加大宣传引导。我局印发了500份《关于暂停销售退热类药品的告知书》,要求药店将《告知书》张贴在门口显著位置,做好群众解释工作,如遇购买退热类药品的顾客要禁止进入,主动劝导到指定的发热门诊诊疗。各基层监管所人员也通过微信群、电话、上门通知等形式告知辖区药店在疫情防控期间暂停销售退热类药品的管控措施。

四是严格整顿整治。凡发现有药店违反规定未采取硬隔离措施的、未将退热类药品下架封存的,一律暂停营业三天。同时,将拒不执行政策措施的暂停营业的门店通报至辖区药店监管群中,希望其他药店引以为戒,尽快落实相关政策措施。截至目前,发现退热药未下架5家,查处5家。

下一步,我局将根据上级政策要求,持续围绕暂停销售退热药、体温监测记录、消杀记录等方面进行巡回督导、不定时督导,推动药店疫情防控常态化、规范化。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