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区基层政务公开
中原区西流湖街道办事处 乡级
2025-01-21 2025-01-21
西流湖街道办事处关于文明燃放烟花爆竹的温馨提示

广大市民朋友们:

春节将至,为减少大气污染,降低烟花爆竹燃放对空气质量造成的不利影响,保障全市人民的身体健康,更好守护蓝天白云营造空气清新的良好环境。在此,我们向全区市民朋友发出温馨提示:

一、过一个绿色低碳年

让我们从少购买一串鞭炮、少燃放一枚礼花做起,减轻空气污染,从自身做起,倡导文明新风,自觉不燃放或少燃放烟花爆竹。积极践行绿色低碳生活理念,主动选择电子烟花、喜庆音乐、鲜花绿植等文明、健康、绿色、低碳的方式,营造喜庆的节日氛围。

二、过一个安全祥和年

我市已明确划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和时间,请广大市民朋友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在禁放区域和禁放时间内燃放烟花爆竹,共同维护社会的公共安全。

(一)允许燃放时间

1月22日(腊月二十三)、1月29日(正月初一)至2月2日(正月初五)、2月12日(正月十五)每日的早7时至23时;1月28日(除夕)早7时至1月29日(正月初一)凌晨1时。

注意:重污染天气期间和规定以外的时间禁止燃放。

(二)允许售卖时间

允许燃放的前一日和当日可进行售卖,其余时间禁止售卖烟花爆竹。

(三)中原区禁放重点区域

郑州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站周围区域:华山路以东、建设路以南、桐柏路以西、伊河西路以北(均含道路及两侧门店)合围区域内,及《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2025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通告》规定的其他禁放区域。

三、过一个文明健康年

倡导文明新风,用节俭、环保、文明的方式欢庆新春佳节。充分利用微信、微博、抖音等新媒介,主动宣传我市烟花爆竹限放规定,积极倡导绿色环保新风尚,模范带头移风易俗,主动劝说、带动亲朋好友尽量不买、不卖、不燃放烟花爆竹,及时劝阻违规燃放和售卖烟花爆竹行为,营造人人爱护环境的良好氛围。

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郑州是我们的美好心愿,更是我们的共同责任,让我们行动起来,积极传播生态文明、倡导社会新风,共同度过一个绿色低碳、喜庆祥和的新春佳节,为建设美丽郑州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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