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区基层政务公开
中原区应急管理局 县级
2025-04-14 2025-04-14
河南七洲智能装配科技有限公司 “12·18”一般机械伤害事故调查报告

2024年12月18日10时50分,郑州市中原区育贤学校内发生一起机械伤害事故,造成1人受伤。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河南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43号)和《郑州市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郑政文〔2018〕98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中原区人民政府于2025年1月2日成立了由区应急管理局、区总工会、区住建局、郑州市公安局中原分局、桐柏路街道办事处等有关单位抽调人员组成的“12·18”一般机械伤害事故调查组,并邀请中原区监察委派工作人员参加,对事故进行全面调查。

为及时查明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汲取事故教训,事故调查组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询问相关人员、现场勘察、调查取证和专家分析,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受伤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及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和事故防范措施建议。

经调查认定,河南七洲智能装配科技有限公司“12·18”一般机械伤害事故是一起河南七洲智能装配科技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存在严重漏洞,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未设置旁站员,风机房风机调试现场未清理干净造成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一、事故基本情况

(一)事故发生单位及相关单位概况

郑州市中原区育贤学校,工程位于郑州市中原区冉屯路南街以北、冉屯路东以西。工程总体包含教学楼、食堂、报告厅、餐厅及风雨操场组成。教学楼为五层,建筑高度为20.65m,总建筑面积约为26122.55m²,地上面积约为21142.94m²,地下面积为4979.61m²,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一级,基础设计等级乙级,设计使用年限50年。报告厅为三层,高度为13.3m。食堂为一层,建筑高度为4.0m,占地面积约为255.40m²。

项目设备安装工程包括给排水、消防系统、照明电气、防雷接地系统、综合布线等。

工程立项情况。2011年1月24日,《中原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关于中原区九龙城学校项目立项的批复》(中原发改统计字[2011]7号);2013年4月26日,《中原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关于中原区九龙城学校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中原发改统计字[2013]41号);2023年11月13日,按照《中原区教育局关于郑州市中原区育贤学校的情况说明》,正式命名“中原区九龙城学校”为“郑州市中原区育贤学校”。

该工程2023年11月9日开工建设,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1月20日。目前处于待验收和移交阶段。

项目建设单位为郑州九龙城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监理单位为盛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施工总包单位为郑州利达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专业分包单位为河南七洲智能装配科技有限公司,民用设计单位为中科院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人防设计单位为河南恒信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勘察单位为河南省地矿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劳务单位为郑州仟营实业有限公司,劳务分包个人常×、刘×。

1.建设单位:郑州九龙城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

郑州九龙城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9年03月27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0687125271K,法定代表人:王×志,注册资本:10,060万(元),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核准日期:2023-10-10,登记机关:郑州市中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地址:郑州市中原区西站路1号,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房屋租赁。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资质等级:二级,证书编号:410173742,有效期限:2022年03月21日至2025年03月21日。

2.施工总包单位:郑州利达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郑州利达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08月28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8170039020F,住所: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大道53号2号楼13层230号,法定代表人:朱×光,注册资本:10006.00万(元),营业期限:长期,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登记机关: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经营范围: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施工(凭资质证经营)、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维修。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编号D141001252,发证日期2023-12-11,有效期截止2028-12-11,资质范围: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豫JZ安许证字[2005]000423,许可范围:建筑施工,有效期自2024-02-29至2027-02-28。

3.监理单位:盛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盛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05月14日,注册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冬青街46号A区01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0MA9GU2B66J,法定代表人:闫×,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核准日期:2024-01-11(上期核准日期:2022-10-15),登记机关: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监理;公路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招投标代理服务;工程管理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政府采购代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曾用名:河南盛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编号:E141036464,发证日期:2025-02-14,有效期至:2030-02-14,资质范围: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备注:原企业名称:河南盛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2年09月30日,企业重组分立,“河南盛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平移给“河南盛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平移后“河南盛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保留,无住建部审批的监理资质。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编号:E341036468,发证日期:2024-01-16,有效期至:2026-11-22,资质范围:电力工程监理乙级,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矿山工程监理乙级,化工石油工程监理乙级,通信工程监理乙级。备注:原发证日期:2021年11月22日,原发证日期:2022年04月02日,原发证日期:2022年11月16日;原企业名称:河南盛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原发证日期:2023年07月17日。

4.通风工程设备供货及专业分包单位:河南七洲智能装配科技有限公司

河南七洲智能装配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05月13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84MA9GTXA34L,注册地址:河南省郑州市新郑市龙湖镇龙湖大道与富源路交叉口向西100米路北二号院1号车间,法定代表人:郭×楷,注册资本:350万(元),核准日期:2021-5-1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登记机关:新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智能控制系统集成;物料搬运装备制造;智能物料搬运装备销售;智能仪器仪表制造;智能仪器仪表销售;智能基础制造装备制造;智能基础制造装备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工程管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数据处理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企业管理咨询;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会议及展览服务;企业征信业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租赁;钢压延加工;金属材料销售;金属结构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金属制品销售;五金产品批发;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电气机械设备销售;消防器材销售;橡胶制品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无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无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

5.劳务分包单位:郑州仟营实业有限公司

郑州仟营实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04月14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0MA40TK963Q,注册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第八大街经北六路文博城东9-1,2号,法定代表人:杨×营,注册资本:1,000万(元),核准日期:2024-11-27,上期核准日期:2021-4-21,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登记机关: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自贸区服务中心。经营范围:批发兼零售:预包装食品、农副产品、茶具、五金交电、建材、钢材、消防器材、节能产品、环保设备、办公用品、电子产品、计算机软硬件、日用百货、服装鞋帽、针纺织品、洗涤用品、化妆品、工艺品、汽车、汽车装饰用品、汽车配件;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策划;会议及展览展示策划;企业管理咨询;企业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广告业务;计算机软件开发及技术转让;从事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无建筑施工劳务分包资质、无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

6.设计单位:中科院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科院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10月24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40088321X3,法定代表人:周×,注册资本:1,494.76万(元),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北一街4号,核准日期:2024-01-12,营业期限:长期,经营范围:工业与民用、科研建筑、城市规划、景观环境、室内外装饰装修、智能化建筑、市政工程的设计;建筑技术研究、开发、咨询;工程监理;工程技术咨询;建筑工程概预算、前期策划服务;相关计算机软件开发;建筑材料、机械设备的销售;晒图、模型制作。(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工程设计资质证书编号:A111010021,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甲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可承担建筑装饰工程设计、建筑幕墙工程设计、轻型钢结构设计、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照明工程设计和消防设施工程设计相关范围的甲级专项工程设计业务,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以及项目管理和相关的技术与管理服务。发证日期:2023-12-22,有效期至:2028-12-22。(原发证日期:2015-04-29,有效期至:2020-04-29;原发证日期:2010年04月20日原资质证书编号:010049-sj)

7.勘察单位:河南省地矿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河南省地矿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04月03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000170004178Y,法定代表人:康×献,注册资本:13,000万(元),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注册地址:郑州市互助路25号,核准日期:2024-08-21,营业期限:长期,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勘察;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建设工程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土地整治服务;农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服务;生态恢复及生态保护服务;水文服务;水土流失防治服务;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环保咨询服务;基础地质勘查;地质灾害治理服务;地质勘查技术服务;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土石方工程施工;建筑用石加工;建筑材料销售;电气设备销售;水利相关咨询服务;工程管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工程勘察资质证书编号:B141026806,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发证日期:2020-04-22,有效期至:2025-04-22。(原资质证书编号:160600-kj,原发证日期:2011年07月26日)。

8.劳务分包个人常×(41232319730929×518)

常×,劳务老板、通风设备安装工人,男,51周岁,身份证号:41232319730929×518,户籍地址:商丘市民权县王桥乡大凡7组。无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9.劳务分包个人刘×(4127271989050×121X)

刘×,通风设备安装工人,男,35周岁,身份证号:4127271989050×121X,户籍住址:河南省淮阳县齐老乡于楼村,现住址:新郑市龙湖镇浩创梧桐郡C区81号楼101号。无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二)事故发生单位安全管理情况

1.郑州九龙城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中原发改统计字[2011]7号

未见项目设计合同、勘察合同;未见项目安全组织和安全生产责任制资料;未见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未见安全检查资料;未见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资料;未见对施工单位项目组织人员审核、资质资格审核资料;未见对监理单位项目组织人员及资质资格审核资料。

2.郑州利达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郑州利达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施工总承包合同《郑州市中原区育贤学校工程施工框架协议》,甲方:郑州九龙城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乙方:郑州利达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签约日期:2023年11月13日。工程名称:郑州市中原区育贤学校;建设地点:郑州市中原区冉屯西路与洹河路交汇处;工程内容:郑州市中原区育贤学校工程主体施工。承包方式:图纸范围内(不含门、窗)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文明施工。本工程合同预估金额(含税9%):¥53000000.00元,人民币大写:伍仟叁佰万元整;不含税金额:¥48623853.21元,人民币大写:肆仟捌佰陆拾贰万叁仟捌佰伍拾叁元贰角壹分。

未见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工程开工令。

2023年11月8日,郑州利达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聘任:赵×闪、安×平为中原区育贤学校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该项目安全管理机构由项目经理赵×闪、项目技术负责人刘×东、安全责任人邢×、财务组、生产组、技术组、安全组、质检组、设备组、材料组、劳务班组组成。

2023年11月至2024年2月期间,中原区育贤学校项目部组织安全培训5次,进行了年后复工教育、节假日等特殊时段培训、冬季施工安全教育培训、建筑工地检测仪器的安全使用及安全注意事项培训、作业人员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培训等,每次均有《培训学习记录》《会议签到表》《会议培训评价表》。

未见双重预防建设工作开展情况资料。

中原区育贤学校项目部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编制人:张×鹏,审核人:赵×闪,审批人:王×平,编制日期:2023年11月7日。该施工方案报审表,2023年11月7日报批,专业监理工程师朱×远2023年11月9日审核通过。11月10日,总监理工程师滕×阳审核通过(该报批表上未加盖执业专用章)。其中,无通风工程相关内容。

中原区育贤学校项目部编制了《通风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人:安×平,审核:王×平,审批人:赵×闪,编制日期:2024年8月20日。该施工方案报审表,2024年8月20日报批,专业监理工程师朱×远2024年8月21日审核通过。8月23日,总监理工程师滕×阳审核通过(该报批表上未签字加盖执业专用章)。通风施工方案缺少调试环节的具体安全要求。

项目部2024年9月27日《通风工程方案交底记录》,交底部位:通风工程,交底内容:项目概况、通风施工方案、质量标准、成品保护、应注意的质量问题,技术负责人:安×平,交底人:李×波,接交人:蒋×、张×鹏、杨×超。接交人处无常×、刘×人名签字。

项目部2024年9月25日《安全技术交底》,分项工程名称:通风及设备安装作业,审核人:安×平,交底人:李×波,接交人:蒋×、张×鹏、杨×超。此技术交底共两页,第二页交底人签字处空白,接交人处无常×、刘×人名签字。

未见主要人员保险缴纳资料。未见工程工伤保险缴纳资料。

查项目部2024年9月1日-11月20日施工日记(记录人未签字),未见通风机组相关内容。

未见各分项分部工程验收记录,未见消防工程、通风工程等机电安装工程验收记录。

3.河南七洲智能装配科技有限公司

《安装承揽合同》,甲方:河南七洲智能装配科技有限公司,乙方:常×,签订日期:2024年9月24日。项目名称:郑州市中原区育贤学校,项目地址:中原区冉屯路,范围:乙方安装包括风管吊架、风阀、风口、风机、百叶、消音器;不含墙洞、不含抗震支架、不含接电线等安装。无企业安全生产组织、人员、资格、职责资料,无项目安全生产组织、人员、资格、职责资料。

未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未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未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未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见项目危险源辨识与评价资料;未给作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未给作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未见项目安全教育记录资料;未见项目安全技术交底。

4.河南盛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查阅《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工程名称:中原区育贤学校,工程地点:郑州市中原区冉屯西路与洹河路交汇处,委托人:郑州九龙城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监理人:河南盛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工程规模:本合同标的面积28166.6平方米。总监理工程师姓名:滕×阳,身份证号码:41112219861128****,注册号:41018132。委托人代表:刘×新,职位:项目经理。签约酬金本合同固定总酬金为:60,000.00元(人民币),大写:陆万圆整。订立时间:2023年11月3日。委托人郑州九龙城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盖有合同专用章,监理人盛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有公章。

未见2024年9月、10月、11月、12月总监理工程师滕×阳带班记录。

未见安全监理日志记录资料。

《育贤学校项目通风工程专项施工方案》,郑州利达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2024年8月20日项目经理赵×闪签字报审,专业监理工程师朱×远2024年8月21日审查签字,2024年8月23日总监理工程师滕×阳审核签字。未见对施工单位总分包资质、人员资格审核资料;未对施工单位总包、分包资质、人员资格进行审核;未见对项目安全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审核资料,未见对项目安全施工管理体系的审核。

未见各分项分部工程验收记录,未见消防工程、通风工程等机电安装工程验收记录。

(三)事故发生经过

2024年12月18日,总承包单位郑州利达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安装工长李×波与河南七洲智能装配科技有限公司施工人员常×、刘×相约到项目进行风机调试及工程量核算。

2024年12月18日10时左右,李×波三人一同进入该项目车库A区风机房调试左下角的第一台风机。李×波和常×正对风机房南侧的出风口观察风机的转向和风量,刘×在风机房操作风机运行,随后在机房门口内面向南呼喊两人,并比划了一个风机转向是否正确的手势,转身去关闭风机电源。刘×匆忙中被机房内的三角铁架绊倒,左手撑在左下角风机的柔性短管上,柔性短管破损后左手被风机扇叶击打致其4根手指受伤。事发后李×波拨打120急救电话,刘×被送到医院进行救治。

事故发生后,相关单位均未按法律规定程序上报。

(四)事故现场情况

2025年1月5日,事故调查组组织专家到事发现场进行了勘察。

1.事发位置在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冉屯西路与洹河路交汇处郑州市中原区育贤学校工程施工现场。

2.事发(消防防排烟系统)通风机房位于郑州市中原区育贤学校工程教学楼一层地下车库内,该机房东西宽4250mm,南北纵深2600mm,内有左上、左下、右上、右下四套混流风机及其附属设备,均南北方向安装,左上、右上、二套混流风机安装在吊架上,左下、右下、二套混流风机安装在地面设备基础上。

事发风机为左下混流风机,该风机上有一设备铭牌、一设备合格证牌、一风机进出方向箭头指示牌、一安装注意事项贴,设备铭牌上设备信息清晰。生产厂家为:山东鑫帅通风设备有限公司,生产日期:2024年10月,规格型号:SWF-1-7.5,出厂编号:241099,风量:20490m3/h,功率:4kw,全压:420Pa,转速:1450r/min,风机进出方向箭头指示牌上指示为由北向南。

事发风机底部距地高度780mm,风机与进出口风管的柔性短管采用防火布紧固连接,各宽140mm,出口风管的柔性短管紧固密封未见破损,但在进口风管柔性短管正上部进风口侧沿圆周有一处开口,该开口长440mm(含40mm撕裂),柔性短管法兰宽190mm。从开口处可以看到风机内部风扇,发现在风机一扇叶根部上有零星血迹。该风机左上侧面有多处划痕及零星血迹。

事发通风机房内有一规格为1650mm×925mm的角钢吊架,角钢规格50mm×50mm×4mm,角钢上有零星血迹。

事发通风机房北侧墙上安装4个配电箱,自左向右箱门上分别写有左上、左下、右上、右下标记,该风机的配电箱厂家为德力西集团有限公司,于2024年8月出厂。现场发现左下配电箱箱门上有2个指示灯(风机运行指示、风机停止指示)、2个操作按钮(风机启动、风机停止)和1个自动、停止、手动旋钮,存在现场发现风机停止指示灯损坏,自动、手动、停止旋钮缺失问题。打开左下配电箱门,接触器呈闭合断电状态,其他未见异常。

事发风机出风管在机房南墙处向上折向后再水平折向出墙,在竖向风管上安装一防火阀,防火阀铭牌显示:生产厂家为山东鑫帅通风设备有限公司,型号规格FHF WSDc-FK-800*400,温感器公称动作温度70℃,额定工作电流≤0.7A,额定工作电压DC 24V,产品执行标准GB15930-2007,产品编号2410653,生产日期2024.10。

(五)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

事故造成一人重伤。

刘×,男,35岁,身份证号:7271989050×121X,河南省淮阳县齐老乡于楼村人。在郑住址:新郑市龙湖镇浩创梧桐郡C区81号楼101号。

善后赔偿工作未完成,经济损失情况暂未统计。

二、事故应急处置及评估情况

事故发生后,李×波于10时51分拨打120急救电话,常×陪同刘×去郑州市第九人民医院急诊检查,常×分别给李×波、郭×楷和朱×打电话。他们让常×按照合同处理,常×随后离开郑州市第九人民医院。刘×在郑州市第九人民医院检查后自行转诊至郑州市四六O医院进行治疗。

事故发生后,河南七洲智能装配科技有限公司、郑州利达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郑州九龙城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均未依法报告事故。

2024年12月23日,刘×亲属将此事故举报至郑州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平台,郑州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平台转交郑州市应急管理局后,交由中原区应急管理局核查处理。

核查属实后,报请区政府成立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三、事故原因分析

(一)直接原因分析

刘×,安全意识淡薄,未设置旁站员,风机房风机调试现场未清理干净,在风机调试过程中去关闭风机电源时被机房内的三角铁架绊倒,左手撑在左下角风机的柔性短管上致柔性短管破损,且左手伸入风机内被正在运转的风机扇叶击伤,是导致本次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二)间接原因分析

1.河南七洲智能装配科技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存在严重漏洞,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河南七洲智能装配科技有限公司及其主要负责人未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未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并保证落实,安全管理体系存在重大漏洞。

河南七洲智能装配科技有限公司无相应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进行非法施工,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河南七洲智能装配科技有限公司与分包个人常河签订《安装承揽合同》承揽通风工程,违法分包。未给作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未与作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未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2.施工总承包单位郑州利达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存在严重漏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对专业分包、劳务分包单位未进行实际有效的管理;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技术交底、班前教育制度落实不到位。

项目负责人未履行管理职责,对施工分包单位违规违章作业失察;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存在严重漏洞,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不健全,未将劳务公司纳入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未督促专业分包单位和劳务公司按照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对通风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危险源辨识、评价与分级管控,未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账,未有效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总承包单位郑州利达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与无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单位河南七洲智能装配科技有限公司签订《通风设备购销合同》,违法分包。

总承包单位郑州利达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把通风安装工程发包给无资质单位郑州仟营实业有限公司,郑州仟营实业有限公司并未实际进行通风设备安装施工,违法分包。

未对通风安装工程分包单位进行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相关人员安全生产资格的审查。对专业分包单位、劳务分包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失察失管。

未对通风安装工程分包单位进行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相关人员安全生产资格的审查;未对刘洋、刘瑞洋、张永建、毛来祥、张大东等通风设备安装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总承包单位郑州利达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未给作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未对施工安全生产进行实际有效的管理,“以包代管”;未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总承包单位郑州利达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未对刘×、刘×洋、张×建、毛×祥、张×东等通风设备安装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技术交底;通风工程风机调试未通知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参加,未编制调试方案。

3.郑州仟营实业有限公司无相应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签订《通风劳务施工合同》,未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4.盛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未能履行监理职责,未发现存在的违法分包情形,未发现施工中存在的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人员上岗作业情形,未及时发现和消除作业中存在的违规违章操作行为;对专业分包单位河南七洲智能装配科技有限公司、劳务分包单位、劳务分包个人常×(41232319730929×518)和劳务分包个人刘×(4127271989050×121X)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失职监理。

依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第十四条第三款“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的规定,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监理责任。

5.建设单位郑州九龙城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未对项目上存在的违法分包情形进行有效监督和制止,未督促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6.行业监管部门对项目安全生产中存在的违法分包情形、分包单位无合格安全管理人员、作业人员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上岗作业情形未及时发现和制止,未及时发现和有效制止不具备安全条件的作业行为,致使施工现场管理混乱,违法、违规行为突出。

7.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未对施工现场开展有效的监督检查,未及时发现辖区内中原区育贤学校发生事故,未按规定上报违法建设情况,致使施工现场管理混乱,违法、违规行为突出。

四、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

(一)对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

1.刘×,安全意识淡薄,未设置旁站员,风机房风机调试现场未清理干净,在风机调试过程中去关闭风机电源时被机房内的三角铁架绊倒,左手撑在左下角风机的柔性短管上致柔性短管破损,且左手伸入风机内被正在运转的风机扇叶击伤,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直接责任。鉴于其在事故中受伤,建议不再追究其责任。

2.常×,无相应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承包工程进行非法施工,并将工程发包给无相应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刘洋进行非法施工。未认真履行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法定职责,事故发生后,未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一项和《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第十九条第一项之规定,建议由郑州市中原区应急管理局对其处以2023年年收入40%罚款的行政处罚。

3.郭×楷,河南七洲智能装配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未能有效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未能按照要求落实督促、检查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安全生产隐患;安全管理存在较大漏洞,未认真履行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法定职责;事故发生后,未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一项和《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第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建议由郑州市中原区应急管理局对其处以2023年年收入60%罚款的行政处罚。

4.李×波,郑州利达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郑州市中原区育贤学校项目部水电安装工程师。不具备安全生产管理能力,现场安全管理混乱,未严格落实现场安全管理措施;通风工程风机调试未通知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参加,未编制调试方案。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和《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第二十条第一项之规定,建议由郑州市中原区应急管理局对其处以2023年年收入20%罚款的行政处罚。

5.朱×远,盛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专职监理,未发现存在的违法分包情形,未发现施工中存在的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人员上岗作业情形,未及时发现和消除作业中存在的违规违章操作行为,未充分履行监理职责。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和《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第二十条第一项之规定,建议由郑州市中原区应急管理局对其处以2023年年收入20%罚款的行政处罚。

6.姚×恒,桐柏路街道办事处城市建设管理办公室                   副主任。参与辖区有关设施的规划编制、建设和验收;负责配合推进辖区内重点项目建设,协助做好征地、拆迁、安置、补偿、项目建设保障等工作;负责落实基础设施建设、城市市容市貌管理、绿化美化、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承担乡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对接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生态环境、农业农村、国防动员等部门工作。未发现育贤学校建设过程中存在的违法分包情形,未发现育贤学校建设过程中存在的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人员上岗作业情形,未及时发现和消除育贤学校建设过程中存在的违规违章操作行为;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管理责任。建议移交区纪委监委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7.张×,郑州市中原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技术中心巡检一科科长。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中原区区域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实施监督服务;负责对监督区域施工安全投诉的处理工作;参与组织的各类专项检查工作。未按照安全生产工作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强化和落实政府监管责任,未参与育贤学校建设过程中安全管理工作,未发现育贤学校建设过程中存在的违法分包情形,未发现育贤学校建设过程中存在的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人员上岗作业情形,未及时发现和消除育贤学校建设过程中存在的违规违章操作行为;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管理责任。建议移交区纪委监委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8.杨×阳,郑州市中原区教育局学校发展规划建设科科长,负责学校布局、规模结构调整,根据城市的总体规划,编制学校基本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的长远发展规划及年度维修、更新和改造计划;根据国家有关基本建设方面政策法规要求,做好教育系统基本建设。负责建设计划的编制、呈批、统计,指导学校做好建设档案整理、归档工作;负责学校危房改造和房屋修缮管理工作;做好城中村、老城区改造和合村并城项目教育资源配置及社会投资、企业代建学校的审核管理等工作;负责基建工程的选址、地质勘探、施工图设计、招投标、工程合同、报建、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施工、竣工验收等组织管理工作,对工程进行质量监督和验收工作。未按照安全生产工作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强化和落实政府监管责任,未参与育贤学校建设过程中安全管理工作,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管理责任。建议移交区纪委监委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二)对有关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

1.河南七洲智能装配科技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存在严重漏洞,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河南七洲智能装配科技有限公司及其主要负责人未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未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并保证落实,安全管理体系存在重大漏洞。

河南七洲智能装配科技有限公司无相应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进行非法施工,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河南七洲智能装配科技有限公司与分包个人常河签订《安装承揽合同》承揽通风工程,违法分包。未给作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未与作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未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项和《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第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建议由中原区应急管理局对其处以5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2.郑州利达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存在严重漏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对专业分包、劳务分包单位未进行实际有效的管理;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技术交底、班前教育制度落实不到位。

项目负责人未履行管理职责,对施工分包单位违规违章作业失察;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存在严重漏洞,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不健全,未将劳务公司纳入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未督促专业分包单位和劳务公司按照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对通风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危险源辨识、评价与分级管控,未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账,未有效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郑州利达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与无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单位河南七洲智能装配科技有限公司签订《通风设备购销合同》,违法分包。

郑州利达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把通风安装工程发包给无资质单位郑州仟营实业有限公司,郑州仟营实业有限公司并未实际进行通风设备安装施工,违法分包。

未对通风安装工程分包单位进行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相关人员安全生产资格的审查。对专业分包单位、劳务分包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失察失管。

未对通风安装工程分包单位进行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相关人员安全生产资格的审查;未对刘洋、刘瑞洋、张永建、毛来祥、张大东等通风设备安装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总承包单位郑州利达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未给作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未对施工安全生产进行实际有效的管理,“以包代管”;总承包单位郑州利达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未对刘洋、刘瑞洋、张永建、毛来祥、张大东等通风设备安装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技术交底;通风工程风机调试未通知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参加,未编制调试方案。未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项和《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第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建议由中原区应急管理局对其处以5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3.郑州仟营实业有限公司无相应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签订《通风劳务施工合同》,未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重要责任。建议由中原区安防委办公室对其进行警示约谈。

4.盛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未能履行监理职责,未发现存在的违法分包情形,未发现施工中存在的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人员上岗作业情形,未及时发现和消除作业中存在的违规违章操作行为;对专业分包单位河南七洲智能装配科技有限公司、劳务分包单位、劳务分包个人常×(41232319730929×518)和劳务分包个人刘×(4127271989050×121X)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失职监理。

依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第十四条第三款“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的规定,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监理责任。建议由中原区安防委办公室对其进行警示约谈。

5.郑州九龙城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未对项目上存在的违法分包情形进行有效监督和制止,未督促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管理责任。建议由中原区安防委办公室对其进行警示约谈。

6.桐柏路街道办事处。未对施工现场开展有效的监督检查,未及时发现辖区内中原区育贤学校发生事故,未按规定上报违法建设情况,致使施工现场管理混乱,违法、违规行为突出。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管理责任,建议桐柏路街道办事处向中原区政府作出书面检查,由中原区安防委办公室对其进行通报批评。

7.郑州市中原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技术中心。对郑州市中原区育贤学校项目安全生产中存在的违法分包情形、分包单位无合格安全管理人员、作业人员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上岗作业情形未及时发现和制止,致使施工现场管理混乱,违法、违规行为突出。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管理责任,建议郑州市中原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技术中心向中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出书面检查,由中原区安防委办公室对其进行通报批评。

8.郑州市中原区教育局。对郑州市中原区育贤学校项目安全生产中存在的违法分包情形、分包单位无合格安全管理人员、作业人员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上岗作业情形未及时发现和制止,致使施工现场管理混乱,违法、违规行为突出。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管理责任,建议郑州市中原区教育局向中原区政府作出书面检查,由中原区安防委办公室对其进行通报批评。

五、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各事故相关单位要增强安全生产红线意识,进一步强化建设施工安全管理工作,充分认识到建设施工行业的高风险性,杜绝麻痹意识和侥幸心理;严格落实事故报告制度,及时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避免瞒报、漏报、迟报、谎报事故;完善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管机制,落实监管责任,规范建设管理和施工现场监理,切实发挥监理管控作用;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提高工程总承包单位安全管理水平。

1.河南七洲智能装配科技有限公司和郑州仟营实业有限公司。应当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建立健全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切实履行职责;制定完善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全员必要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加强对急用的临时招募作业人员的管理,避免出现管理“真空期”。劳务分包单位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禁违法分包。

切实加强现场管理,及时制止违章冒险作业行为,安排专职人员对危险作业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严格落实对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提高作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岗位安全操作技能,严格督促作业人员认真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与操作规程;规范班前会的召开,通过班前会让作业人员了解作业区域风险及防范措施,规范个人防护用具的使用。

2.郑州利达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要深刻吸取此次事故教训,应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将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单位纳入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严禁以包代管;要切实加强对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严禁未经培训教育人员上岗;要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杜绝“三违”行为;要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和消除生产安全隐患。

应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时对进场作业人员统计并对其进行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制止违章作业,加强对劳务分包单位管理,严格审查分包单位施工安全组织、安全管理人员资格。强化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对危险作业活动、危险作业环节有效识别并落实管控措施,对排查出的隐患应按“五定”原则整改销项。

3.盛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应切实履行监理职责。应严格执行法规和监理规章制度,要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检查落实情况;要加强对进场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和技术交底情况的检查力度;加强对施工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理;要加大对施工现场存在安全隐患的查处力度,坚决杜绝“三违”行为,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4.郑州九龙城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督促在建项目各参建单位及相关管理人员全面履行安全生产管理、监理职责;加强对施工单位施工安全组织审核、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审查;加强对监理单位按照法规、监理规章制度监理的监督检查,督促监理单位严格履职监理。应当严格监督施工合同执行,杜绝违法分包情形。

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首要责任,加强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尽职履职情况的监督力度。开展安全生产专项隐患检查整治行动,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坚持问题导向,强化风险隐患防控,逐项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到位,做到闭环管理,督促相关责任人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5.桐柏路街道办事处、郑州市中原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技术中心和郑州市中原区教育局,要按照安全生产工作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强化和落实监管责任,进一步加强对相关企业宣教和管理职责,督促相关工程建设主体全面提高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加强对项目负责人和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督促相关企业加强对作业活动的安全管理,开展安全自查工作,主动消除隐患,杜绝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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