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区基层政务公开
中原区应急管理局 县级
2022-09-08 2022-09-08
中原区任丘市众盛金属制品有限公司“5·21”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
2022年5月21日,中原区二砂村安置区一标段6号楼,任丘市众盛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15万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和《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1号)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经中原区应急管理局请示,中原区政府于2022年5月27日批准成立了由区应急管理局、区总工会、区城建局、中原公安分局、须水街道办事处等单位组成的“5·21”高处坠落事故调查组,邀请区监察委派员参加,对事故进行全面调查。
为及时查明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汲取事故教训,事故调查组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询问相关人员、现场勘察、调查取证和综合分析,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及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和事故防范措施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一)事故工程基本概况
二砂安置区一标段:位于郑州市水工路以东,水工机械厂以南,凌霄路以西,阳春路以北区域。包括大门、公共卫生间、3号楼、5号楼、6号楼、7号楼、8号楼及其周边地下车库工程,建筑面积约13.87万平方米。发生事故的6号楼建筑面积约15287m2,剪力墙结构,地下3层,地上34层。
建设单位为郑州西流湖控股有限公司;总承包单位为中大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国机中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劳务分包单位为任丘市众盛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二)事故相关单位情况
1、郑州西流湖控股有限公司。成立时间:2011年06月27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0577618999K,住所:郑州市中原区中原西路须水街道办事处三层。法定代表人:吉献亮,注册资本:五亿圆整。营业期限: 2011年06月27日至2031年06月23日。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登记机关:郑州市中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经营范围:对房地产投资;土地平整;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凭有效资质证经营);景区运营策划;商业运营管理;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建筑材料批发零售;企业管理咨询;房屋租赁;停车场管理;停车服务;建筑设计与技术咨询(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中大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时间: 2001年10月26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1100705751189A。住所:江西省上饶市广信区罗桥街道办旭日北大道307号。法定代表人:彭国禄。注册资本:叁亿伍仟肆佰玖拾叁万元整。营业期限:2001年10月26日至长期。企业类型:股份有限责任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登记机关:上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营范围: 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矿山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消防设施工程、钢结构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机电安装工程、建筑幕墙工程、古建筑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水利水电机电安装工程、环保工程、特种工程、民用水电安装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土石方工程、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房屋拆除工程、防水防腐保温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编号:D136060524,资质范围: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发证日期:2020年8月28日,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发证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安全生产许可证:(赣)JZ安许证字[2005]050028,发证日期:2020年03月11日,有效期至:2023年03月11日。发证机关: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3、国机中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成立时间:1996年02月06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01022680668441。住所:郑州市中原区中原西路191号。法定代表人:李振文。注册资本:伍仟壹佰万圆整。营业期限:1996年02月06日至2067年2月05日。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登记机关:郑州市中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经营范围:工程监理、工程项目管理、技术咨询、工程招标代理、工程咨询、进出口贸易(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而未获审批的,不得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工程监理资质证书编号:E141001962。资质等级: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有效期至:2023年08月31日。发证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4、任丘市众盛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8年10月17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30982MA0CT9GN0U。住所:河北省任丘市辛中驿镇刘庄工业区。企业法定代表人:郑德峰。注册资本:伍仟万元整。营业期限:2018年10月17日至2068年10月16日。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登记机关:任丘市辛中驿镇。经营范围:生产销售:金属门窗、铝型材、百叶窗、护栏、锌钢型材、锌钢百叶窗、铝材配件、防火窗、耐火窗、格栅、纱窗、门窗配件、断桥门窗;销售:金属制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编号:XK10-002-00892。产品名称:铝合金建筑型材。有效期至:2022年08月28日。
二、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
(一)事故发生经过
2022年5月21日8时左右。任丘市众盛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带班员崔某飞和工人牛某娟、张某三人一起来到中原区二砂村安置区一标段工地,在6号楼乘坐电梯到34层,牛某娟、张某把各自使用的吊绳和吊板准备好后开始由上至下测量6号楼南侧百叶窗尺寸,崔某飞到工地外面购买五金材料。约9时许,牛某娟测量完毕,行至一层后,用电梯钥匙打开电梯门查看电梯轿厢所在位置时坠落至电梯井底部。
2022年5月21日11时左右,河南道一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批白带班员龙某旺,在一楼准备使用电梯到负二层运送材料到楼上,龙某旺使用在拼多多上购买的电梯钥匙打开电梯门观察电梯轿厢时,发现电梯井里好像有人。龙某旺从楼梯下到负三层用电梯钥匙打开电梯门观察,看见一个人在电梯井底部躺着。龙某旺到一楼准备打电话时遇见中大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项目部安全员王某威,龙某旺把情况给王某威报告后,二人再次到达负三层,用电梯钥匙打开电梯门确认事故情况后二人上到一楼后龙某旺离开。          
(二)事故救援情况
事故发生后,中大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项目部安全员王目威打电话报告项目生产经理朱某增,朱某增打电话通知崔某飞,崔某飞安排张某到现场查看情况并拨打110报警。朱某增到达事故现场后,与王某威拿着电梯钥匙一起去6号地下室负三层查看,并拨打120急救电话。约10分钟后120到达现场,朱某增、王某威、崔某飞、张某等人协助120急救人员将牛某娟从电梯井底部抬到120 急救车辆上,送至解放军988医院抢救。2022年5月21日15时左右,牛某娟经抢救无效死亡。朱某增、王某威、崔某飞、张某等人被须水派出所带走调查。
    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一)人员伤亡情况
事故共造成1人死亡。
牛某娟,女,40岁,身份证号:41**************27,住址:河南省温县番田镇东口村5排537号,死亡。
(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
该起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约115万元。
四、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
(一)直接原因
在建建筑6号楼电梯管理不到位,牛红娟违规使用电梯钥匙打开电梯门查看电梯轿厢所在位置时坠落至电梯井底部。
(二)间接原因
1.任丘市众盛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未建立安全生产组织,未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管理制度,未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使用无相关资格证书人员从事高处作业。
2.中大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管理体系存在漏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对在建建筑6号楼电梯管理不到位;对进场人员资格审查不严格;对作业现场工人使用电梯钥匙操作电梯等违章操作行为未能及时发现和制止。
3.国机中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监理职责落实不到位。对进场人员资格审查不严;对作业现场工人使用电梯钥匙操作电梯等违章操作行为未能及时发现和制止。
4.郑州西流湖控股有限公司,未充分履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安全管理体系不健全,岗位职责不清,管理人员不能保证在岗在位。
(三)事故性质
经调查分析认定,郑州市中原区“5·21”高坠事故是一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五、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一)对相关责任人员的处理意见
1.牛某娟,安全意识淡薄,对乘坐未交付使用电梯的安全风险认识、分析和判断不足,违规使用电梯钥匙打开电梯门查看电梯轿厢时坠落至电梯井底部。对本次事故的发生负有直接责任。鉴于其在事故中死亡,建议不再追究其责任。
2.王某威,中大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中原区二砂村安置区一标段项目部安全员,未能有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对在建建筑6号楼电梯管理不到位;对进场人员资格审查不严格;对作业现场工人使用电梯钥匙操作电梯等违章操作等行为未能及时发现和制止。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之规定,建议由郑州市中原区应急管理局对其处以2021年年收入百分之二十的罚款的行政处罚。
3.卢某宏,国机中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中原区二砂村安置区一标段项目总监,对进场人员资格审查不严格;对作业现场工人使用电梯钥匙操作电梯等违章操作等行为未能及时发现和制止。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之规定,建议由郑州市中原区应急管理局对其处以2021年年收入百分之二十的罚款的行政处罚。
4.郑某峰,任丘市众盛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未能有效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未能按照要求落实督促、检查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安全生产隐患;安全管理存在较大漏洞,未认真履行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法定职责,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建议由郑州市中原区应急管理局对其处以2021年年收入百分之四十的罚款的行政处罚。
(二)对相关责任单位的处理意见
1.任丘市众盛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未建立安全生产组织,未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管理制度,未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使用无相关资格证书人员从事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存在严重漏洞。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建议由郑州市中原区应急管理局对其处以罚款叁拾贰万元的行政处罚。
2.中大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管理体系存在漏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对在建建筑6号楼电梯管理不到位;对进场人员资格审查不严格;对作业现场工人使用电梯钥匙操作电梯等违章操作行为未能及时发现和制止。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责任。建议由中原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对中大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警示约谈。
3.国机中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监理职责落实不到位。对进场人员资格审查不严;对作业现场工人使用电梯钥匙操作电梯等违章操作行为未能及时发现和制止。监理的工地两个月内发生两起事故,未有效履行监理职责,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责任。建议由中原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对国机中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进行警示约谈。
4.郑州西流湖控股有限公司,安全管理体系不健全,岗位职责不清,管理人员不能保证在岗在位。开发的工地两个月内发生两起事故,未有效履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责任。建议由中原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对郑州西流湖控股有限公司进行警示约谈。
六、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1.任丘市众盛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强化施工作业现场安全管理职责的落实,切实履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制定并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加强对违章操作行为的纠正和查处,加强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切实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提高作业人员安全意识。
2.中大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位;加强对在建建筑电梯管理;严格审查进场人员资格;及时发现和制止作业现场工人使用电梯钥匙操作电梯等违章操作行为。
3.国机中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严格落实监理职责,加强对未交付使用电梯的监督管理,严格审查进场人员资格,坚决杜绝违规使用电梯。
4.郑州西流湖控股有限公司,有效履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安全管理体系,确保安全管理人员在岗在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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