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1日19时10分左右,高企达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和昌瑞景园工程发生一起高坠事故,造成1人死亡,1人受伤。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和《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1号)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中原区政府于2020年12月3日成立了由区应急管理局、区总工会、区城建局、中原公安分局、汝河路街道办事处等单位组成的“12·1”高处坠落事故调查组,邀请区监察委派员参加,并聘请相关安全生产专家,对事故进行全面调查。
为及时查明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汲取事故教训,事故调查组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询问相关人员、现场勘察、调查取证和专家分析,查明了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及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和事故防范措施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一)事故工程基本概况
和昌瑞景园:位于郑州市西三环与昆仑路交叉口东北角,包括幼儿园、2号楼、3号楼、5号楼、门卫、地下车库,总建筑面积99166.69m2。其中2号楼建筑面积23858.74m2, 剪力墙结构,地下3层(含夹层),地上27层,建筑高度79.50m,造价2927.12万元。
施工进度: 目前工程项目进度为内外装饰及园林绿化阶段。2号楼目前正在进行公区装修和外墙保温装饰施工,2号楼四层电梯前室正在进行吊顶和地面装修施工。
事故发生位置:郑州市中原区西三环与昆仑路交叉口东北角和昌瑞景园项目2号楼(见附件2图1)。
建设项目各主体单位:建设单位为河南运昌置业有限公司;总承包单位为高企达集团有限公司(原湖北高企达建设有限公司);分包单位为郑州市龙王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河南省建科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设计单位为上海翰联建筑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二)事故相关单位情况
1、建设单位:河南运昌置业有限公司
河南运昌置业有限公司成立时间:2014年07月16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0396751838T,住所:郑州市中原区汝河小区33号,法定代表人:耿红梅,注册资本:5000万元,营业期限: 2014年07月16日至2034年07月15日,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宗地编号郑政出[2014]124号、郑政出[2014]125号、郑政出[2014]126号、郑政出[2014]127号)自有房产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房地产开发企业暂定资质证书编号:410169685,仅限承担10万平方米以下的开发项目(该企业于2020年11月04日注销后重办暂定级开发资质,原资质编号:410153395)发证日期:2020年11月04日,有效期至:2022年11月04日。
2、总承包单位:高企达集团有限公司(原湖北高企达建设有限公司)
湖北高企达建设有限公司成立时间: 2013年09月24日,2020年07月10日后变更为高企达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010607771567XD,住所:武昌区水果湖街中北路166号东湖春树里8栋1单元20层33室,法定代表人:朱竹君,注册资本: 35599.0万元人民币,核准日期: 2020年08月14日,营业期限:长期,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经营范围: 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水利水电工程、装饰装潢工程、钢结构工程、普通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消防工程、地基基础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建筑幕墙工程、防水防腐保温工程、风景园林绿化工程、仿古建筑工程、结构补强工程、纠偏和平移工程、土石方工程、金属门窗工程的设计和施工;特种设备批零兼营、安装、改造、维修;桩机、机械设备的安装;建筑机械及设备的租赁;工程招标代理;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建筑劳务分包;计算机软硬件的批零兼营;计算机软硬件、建筑信息模型技术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建筑业企业资质资质证书编号:D142100504,资质范围: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发证日期:2020年8月26日,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
安全生产许可证:(鄂)JZ安许证字[2014]009574,发证日期:2020年07月29日,有效期:2023年01月02日。
3、分包单位:郑州市龙王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郑州市龙王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成立时间:2005年04月27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0105773678315H,企业营业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经一路9号清华国际大厦8楼,企业法定代表人:张桂发,注册资本: 20000万人民币,核准日期:2017年07月31日,营业期限:长期,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经营范围:室内外装饰装修及内外墙保温设计、施工(凭有效质资证经营);建筑装饰材料的销售;园林绿化工程。
建筑业企业资质资质证书编号:D341004710,资质范围: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壹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发证日期:2019年10月14日,有效期至:2021年6月30日。
安全生产许可证:(豫)JZ安许证字[2008]201401-04,发证日期:2018年01月22日,有效日期至:2021年01月22日。
4、监理单位:河南省建科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河南省建科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成立时间:2000年12月07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01057258131487,住所:郑州市农科路38号3号楼404室,法定代表人:王东奇,注册资本: 900万人民币,核准日期:2020年09月01日,营业期限:2000年12月07日至2030年12月06日,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房屋建筑工程监理、工程招标代理、市政工程监理、政府采购代理、人防工程监理、工程项目管理、工程管理咨询。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编号:E141004758-8/1,资质范围: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发证日期:2019-04-29 ,有效期至:2024-04-29,法定代表人及单位负责人为王东奇,2019年05月21日技术负责人杨明阳(高级工程师)变更为曹剑石(工程师)。
5、设计单位:上海翰联建筑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上海翰联建筑设计咨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77495914635,企业营业地址:上海市松江区佘山外青松公路604号142室,企业法定代表人:李文涛,行业:商业服务业,注册资本: 300万元整,成立时间:2003-05-06,核准日期:2016-7-29,营业期限:长期,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经营范围:建筑设计咨询,景观设计咨询,图文设计(除广告)。建材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工程设计资质证书编号:A131003409,发证日期:2020年05月19日,有效期至:2025年05月19日,资质等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二、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
(一)事故发生经过
2020年12月1日17点30分左右,陈广生(平时在工地对面驾校租房住)酒后找马保国玩耍,在高企达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和昌瑞景园工程2号楼四楼一房间,郑州市龙王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代秋海、马保国、陈广生等四名外墙保温施工工人在一起吃饭,吃饭中喝了酒。饭后陈广生要走,马保国去送他,代秋海也起身离开,跟在他俩身后。约19点10分左右,马保国、陈广生走到2号楼四楼电梯井合用前室风井通风口处时,通风口无任何防护,电梯井合用前室地面堆有砂子高低不平和昏暗,且两个人均饮酒,两人将通风口误认为房门洞失足从通风口跌入风井,坠落至负二层风井底部。
(二)事故救援情况
事故发生后,代秋海急忙下楼去找,没找到,20时左右打电话给郑州市龙王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班组长徐艳军。徐艳军到工地后和代秋海一起在地下室负二层风井底找到两人,陈广生的身体摞在马保国的身上。徐艳军拨打了120和110报警。120到现场后确认马保国已经没有生命特征,把伤者陈广生拉走抢救。徐艳军、代秋海等人被中原公安分局带走调查。
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一)人员伤亡情况
事故共造成1人死亡,一人受伤。
1、马保国,男,46岁,身份证号:41022519740912****,住址:河南省兰考县三义寨乡宜王村二组,和昌瑞景园项目外墙保温涂料施工工人,死亡。
2、陈广生,男,45岁,身份证号:41022519750420****,住址:河南省兰考县仪封乡西营村西营村三组,和昌瑞景园项目外墙保温涂料施工工人,受伤。
(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
该起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约86.61万元。
四、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
(一)直接原因
高企达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和昌瑞景园在建建筑2号楼4楼风井洞口防护缺失,风井洞口处合用前室无照明设施且堆砂高度不平,马保国、陈广生两名工人在该施工建筑4楼吃饭饮酒后行走至风井洞口处,误跌入风井洞口坠落至负二层风井底部。
(二)间接原因
1、高企达集团有限公司未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未严格按照双重预防体系规定执行,安全管理存在严重漏洞。
对分包单位监督管理不到位,对分包单位施工组织、安全体系、人员管理存在严重漏洞。
未全员进行安全教育和考核,未按规定安全技术交底。施工现场围挡未连续封闭、大门进出闸机损坏,企业级和项目部安全检查均未发现在风井口及风井口防护缺少。
2、郑州市龙王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施工安全管理存在严重问题,未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作业人员进行培训教育和考核,未按规定安全技术交底。
3、河南省建科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未严格执行安全监理责任制度,未严格履职施工阶段安全监理工作,对安全巡视检查中多次出现的安全防护、安全警示标志缺失等安全隐患问题未有效监理。
4、河南运昌置业有限公司对建设项目安全管理未尽职责。对施工单位安全生产和监理单位安全监理管理不力。
(三)事故性质
经调查分析认定,高企达集团有限公司“12.1”高坠事故是一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五、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一)对相关责任人员的处理意见
1、马保国,安全意识淡薄,对在建建筑主体内住人及膳食安全风险认识、分析和判断不足,在施工建筑内吃饭饮酒后行走至风井洞口处,误跌入风井洞口坠落至负二层风井底部。对本次事故的发生负有直接责任。鉴于其在事故中死亡,建议不再追究其责任。
2、陈广生,安全意识淡薄,对在建建筑主体内住人及膳食安全风险认识、分析和判断不足,在施工建筑内吃饭饮酒后行走至风井洞口处,误跌入风井洞口坠落至负二层风井底部。对本次事故的发生负有直接责任。鉴于其在事故中受伤,建议不再追究其责任。
3、王成,高企达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和昌瑞景园项目部安全员,对进场作业人员资质审查不到位、安全教育不到位,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监督、检查不到位,未彻底整改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责任。建议由高企达集团有限公司按照公司规定给予其严肃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报郑州市中原区应急管理局备案。
4、陆志华,湖北高企达建设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总经理,全面主持郑州分公司区域工作。在项目经理张晓楠分娩期间主持项目部工作。未能按照要求落实督促、检查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安全生产隐患;未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安全管理存在较大漏洞,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二条第一项之规定,建议由郑州市中原区应急管理局对其处以2019年年收入30%的罚款的行政处罚。
(二)对相关责任单位的处理意见
5、高企达集团有限公司未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未严格按照双重预防体系规定执行,安全管理存在严重漏洞。
对分包单位监督管理不到位,对分包单位施工组织、安全体系、人员管理存在严重漏洞。
未全员进行安全教育和考核,未按规定安全技术交底。施工现场围挡未连续封闭、大门进出闸机损坏,企业级和项目部安全检查均未发现在风井口及风井口防护缺少。
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一项之规定,建议由郑州市中原区应急管理局对其处以相应罚款的行政处罚。
6、郑州市龙王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郑州市龙王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施工安全管理存在严重问题,未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作业人员进行培训教育和考核,未按规定安全技术交底。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重要责任。建议由郑州市中原区应急管理局依据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对其进行相应处理。
六、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1、高企达集团有限公司要从本质安全的角度进一步完善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查及执行工作,确保现场具备安全作业条件施工作业。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危大工程施工管理。在建建筑主体内严禁住人及膳食,应切实做好现场临边、洞口等安全防护并加强检查。
现场管理人员要督促作业人员严格按照施工方案开展施工作业,对于现场实际施工出现的异常情况,要及时上报管理部门,坚决杜绝盲目施工作业。
企业管理人员要按照职责规定,认真开展对劳务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并督促劳务分包单位落实对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努力提高作业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
应建立健全施工组织、配备合格人员;做好进场验收和安全检查,做好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提高作业人员安全意识;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2、郑州市龙王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强化施工作业现场安全管理职责的落实,切实履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应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制定并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加强对违章操作行为的纠正和查处,加强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切实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提高作业人员安全意识。
3、河南省建科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应及时进场履职管理。对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运行尽职监理;严格审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安全技术交底、特种作业人员资格;严格审查进场材料、设备验收;监督施工单位按照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和采取可靠安全防护措施。
4、河南运昌置业有限公司应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规,对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监督检查,严格查处施工单位违规违章施工;督促监理单位及时履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