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19日15时10分左右,新纪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建的升龙图书城地块2号楼,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中原区政府于2020年9月23日成立了由区应急管理局、区总工会、区城建局、建设路公安分局、航海西路街道办事处等单位人员组成的“9·19”高处坠落事故调查组,并邀请区监察委派员参加,对事故进行全面调查。
为及时查明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汲取事故教训,事故调查组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询问相关人员、现场勘察、调查取证和综合分析,查明了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及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和事故防范措施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事故发生单位情况
工程概况
项目建设单位为郑州元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设计单位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监理单位为河南天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施工总包单位为新纪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发生事故的郑州市中原区小岗刘城中村改造项目A-01地块2#楼,总建筑面积41992.61㎡,地下4层,地上34层,剪力墙结构。位于郑州市中原区陇海路北,伏牛路西。
事发位置在2#楼13层电梯井处。
(二)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1、郑州元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066469763XP ,法定代表人:黄国兰,成立时间:2007-08-10,注册资本:贰亿元,营业期限:2007-08-10至长期,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郑州市中原区陇海路南、桐柏路东、文化宫路西5号楼36层3601,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房屋租赁;物业服务。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编号:410112682,资质等级:二级。发证日期:2020年12月14日,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
2、新纪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新纪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由福建省长乐市新纪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8月16日更名。新纪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3月,住所:福州市长乐区解放路66号团结小区1座901、902室,法定代表人:林颖鑫,注册资本:60000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827395409535,经营范围:建筑施工;装修装饰工程的施工。
资质类别及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证书编号:资质证书编号:D135006497,发证日期:2018-08-09,有效期至: 2020-12-15;资质类别及等级: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资质证书编号:D335030143,发证日期:2018-10-31,有效期至:2021-01-24。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闽)JZ安许证字(2005)000015-01。
3、河南天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河南天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年06月18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02717423646,法定代表人:党秀浩,住所:郑州市金水区青年路145号6号楼26层2601、2608号,注册资本:16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工程建设监理、招标代理、工程造价咨询、技术咨询服务、政府采购招标代理;市政公用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电力工程;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城市道路照明工程;钢结构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土石方工程。(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
工程监理资质证书编号:E141004846-8/1,发证日期:2013年08月02号,有效期至:2023年04月10号。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党秀浩,技术负责人:刘山,资质范围: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水利水电工程监理甲级;电力工程监理甲级;公路工程监理甲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可以开展相应类别建设工程的项目管理、技术咨询等业务。
二、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
(一)事故发生经过
2020年9月19日13时许,郑州市中原区小岗刘城中村改造项目A-01地块2#楼,新纪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工人崔珊珊、崔荣海、曾传伟三人清理楼内垃圾。2020年9月19日14时许,三人清理到13楼,崔珊珊在过道内用机器打地面,曾传伟在崔珊珊后面收集垃圾,崔荣海在另外一个房间内打扫地面。曾传伟收集垃圾时,失足从2#楼13层无安全防护措施的电梯井坠落至负4层基坑底部。
(二)事故救援情况
事故发生后,崔珊珊寻找并呼叫曾传伟,打电话也没有人接,就通知在房间休息的崔战强,让其去看看曾传伟是否坠落至电梯井内。崔战强到达电梯井底部发现曾传伟,呼叫崔珊珊、崔荣海赶紧下来救人。
崔珊珊、崔荣海到达现场后立即拨打电话联系工地相关负责人,并与随后赶来的工人一起下到电梯井底部基坑内,合力将曾传伟抬至负四楼地面等待120急救人员。120急救人员到达现场检查后,宣布曾传伟死亡。崔珊珊报警。崔珊珊、崔荣海、崔战强等人被建设路公安分局带走调查。
2020年9月19日20时51分,航海西路街道办事处向中原区应急管理局书面报告事故情况,中原区应急管理局接报后,按照规定时间和相关要求向郑州市应急管理局、中原区区委、区政府分别书面报告。2020年9月22日,新纪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书面报告中原区应急管理局。
三、人员伤亡情况和直接经济损失
(一)人员伤亡情况
事故共造成1人死亡。
曾传伟:男,汉族,身份证号码:41072419801029****,住址:河南省获嘉县徐营镇大望高楼狮口村5组225号,死亡。
(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
该起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约125万元。
四、事故原因及性质认定
(一)直接原因
施工单位未采取安全防护设施,导致工人曾传伟在打扫卫生时失足从电梯井坠落死亡是该起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二)间接原因
1、曾传伟,安全意识淡薄,对高处作业安全风险认识、分析和判断不足。
2、新纪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未有效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项目部对施工现场管理不到位,作业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不落实,现场无安全管理人员,对作业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
3、河南天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未对工程进行有效监理,对作业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不落实等事故隐患未及时发现和制止。
(三)事故性质认定
经调查认定,新纪建工集团有限公司“9·19”高处坠落事故是一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五、事故责任划分与处理建议
(一)对相关责任人员的处理意见
1、曾传伟,安全意识淡薄,对高处作业安全风险认识、分析和判断不足。对本次事故的发生负有直接责任。鉴于其在事故中死亡,建议不再追究其责任。
2、梁晓洋,新纪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未能有效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人员配备不到位;未能按照要求落实督促、检查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安全生产隐患,安全管理存在较大漏洞,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二条第一项之规定,建议由郑州市中原区应急管理局对其处以2019年年收入30%的罚款的行政处罚。
3、张亚飞,小岗刘城中村改造项目A-01地块项目部项目经理。对项目安全生产工作监督、检查不到位,未彻底整改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重要责任。建议由新纪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按照公司规定给予其严肃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报郑州市中原区应急管理局备案。
4、岳希全,小岗刘城中村改造项目A-01地块项目部安全员,对进场作业人员资质审查不到位、安全教育不到位,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监督、检查不到位,未彻底整改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责任。建议由新纪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按照公司规定给予其严肃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报郑州市中原区应急管理局备案。
(二)对相关责任单位的处理意见
5、新纪建工集团有限公司,项目部对施工现场管理不到位,作业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不落实,对作业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发生事故时无任何防护。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一项之规定,建议由郑州市中原区应急管理局对其处以相应罚款的行政处罚。
六、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1、新纪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要定期组织多种形式的安全检查,及时发现事故隐患,落实整改,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特别是对标段内劳务分包单位的现场安全管理,及时查处分包单位违规行为、作业人员违章行为。
2、河南天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要按法规和监理规划及安全监理细则要求,严格监理,及时查处、消除施工存在的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