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决定文书号:简易程序
处罚名称:中原杨改诊所未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案
处罚类别:警告
处罚案由:中原杨改诊所未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案
相对人名称:杨改
处罚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四)项;《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第(三)项的规定
处罚单位:郑州市中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处罚决定日期:2024/11/14
处罚决定文书号:简易程序
处罚名称:中原杨改诊所未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案
处罚类别:警告
处罚案由:中原杨改诊所未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案
相对人名称:杨改
处罚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四)项;《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第(三)项的规定
处罚单位:郑州市中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处罚决定日期:2024/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