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决定文书号:郑原卫传罚2022第001号
处罚名称:中原永康综合门诊部使用接触皮肤、粘膜的器械和用品未达到消毒要求案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案由:中原永康综合门诊部使用接触皮肤、粘膜的器械和用品未达到消毒要求案
相对人名称:李瑞旭
处罚依据:《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违反本规定第六条的医疗卫生机构使用的进入人体组织或无菌器官的医疗用品必须达到灭菌要求。各种注射、穿刺、采血器具应当一人一用一灭菌。凡接触皮肤、粘膜的器械和用品必须达到消毒要求。
处罚单位:郑州市中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处罚决定日期:2022/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