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决定书:郑原卫环罚【2021】002号
处罚名称:岳某某
处罚类别:公共场所
处罚案由:郑州市中原区蓝颐美容院未依法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案
相对人名称:岳某某
处罚依据: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四条第一款第八条;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
处罚单位:中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处罚决定日期:2021年4月27日
处罚决定书:郑原卫环罚【2021】002号
处罚名称:岳某某
处罚类别:公共场所
处罚案由:郑州市中原区蓝颐美容院未依法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案
相对人名称:岳某某
处罚依据: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四条第一款第八条;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
处罚单位:中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处罚决定日期:2021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