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内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申请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申请条件:
1.申请材料规范、齐全、有效,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要求。
2.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级别报相应的文物行政部门审批。
办理材料:
1.建设工程文物保护和考古许可申请书
2.文物勘探报告3、建设工程设计方案
办理地点:郑州市中原区陇海西路96号文化旅游体育局文物科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00—12:00
下午2:00—5:30(夏季调整为下午2:30—6:00)
联系电话:0371-67668608
办理流程:
1.受理:受理人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依法告知理由并一次性告知补正的文件、资料;予以受理的以短信或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
2.审查:经办处室组织对申请人提交的文件、资料进行审查。
3.决定:领导作出审批决定,并形成书面文件。
4.办理结果。
办理期限:法定服务审批时限内(承诺时间不包含专家评审、现场勘查、补件、上报(转报)等步骤所需要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