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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区基层政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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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管理 审查人员在虚假审查合格书上签字
审查人员在虚假审查合格书上签字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13号)第 二十五条第二款:审查人员在虚假审查合格书上签字的,终身不得再担任审查人员;对于已实行执业注册制度的专业的审查人员,还应当依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十二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予以处罚。"
无
67711313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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