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区基层政务公开
中原区城市管理局 县级
工程建设管理 擅自使用没有国家技术标准又未经审定的新技术、新材料
擅自使用没有国家技术标准又未经审定的新技术、新材料
《房屋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违反本规定,擅自使用没有国家技术标准又未经审定的新技术、新材料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 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违法行为情形和处罚标准: 1.轻微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市政工程属于小型工程的;其他涉案工程面积10000㎡"以下的。处罚标准: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1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的罚款。 2.一般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市政工程属于中型工程的;其他涉案工程面积10000㎡"以上30000㎡"以下的。处罚标准: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1.5万元以上至2.5万元以下的罚款。3.严重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市政工程属于大型工程的;其他涉案工程面积30000㎡"以上的;或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处罚标准: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2.5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67711313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附件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