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区基层政务公开
中原区城市管理局 县级
房地产管理 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及其委托的运营单位改变公共租赁住房的保障性住房性质、用途,以及配套设施的规划用途
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及其委托的运营单位改变公共租赁住房的保障性住房性质、用途,以及配套设施的规划用途
处罚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
处罚标准:轻微:在限期内改正的。处罚标准:处1万元以下罚款。 一般:在限期内未改正的。处罚标准: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严重:拒不改正,或造成严重影响或重大损失的。处罚标准:处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67711313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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