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区基层政务公开
中原区城市管理局 县级
房地产管理 房地产估价机构有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房地产估价机构有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处罚依据:《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第五十三条之规定 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处罚标准自由裁量: 无
67711313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附件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