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区基层政务公开
中原区城市管理局 县级
房地产管理 房地产估价机构违反房地产估价规范和标准
房地产估价机构违反房地产估价规范和标准
处罚依据:《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第五十三条之规定 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处罚标准:轻微:评估价值在100万元以下的。处罚标准:警告,处1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般:评估价值在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处罚标准:警告,处1.5万元以上2.5万元以下罚款。 严重:评估价值在1000万元以上的。处罚标准:警告,处2.5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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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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