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区基层政务公开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中原分局 县级
2025-08-25 2025-08-25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中原分局关于拟作出 河南郑州市区牛砦110千伏变电站1号、2号、3号主变增容工程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郑州市生态环境局中原分局拟对河南郑州市区牛砦110千伏变电站1号、2号、3号主变增容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825-20258295个工作日

一、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二、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建设

单位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郑州供电公司

河南郑州市区牛砦110千伏变电站1号、2号、3号主变增容工程

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棉纺路街道棉纺北路与桐柏路交叉口东南侧

湖北君邦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110kV变电站已建1号、2号、3号主变,主变户外布置。本期增容1号、2号、3号主变,3台容量40MVA的主变更换为3台容量63MVA的主变,电压等级110/10kV,主变型号为SZ20-63000kVA/110kV三相双绕组、自冷有载调压变压器;每台主变10kV侧新增1组5Mvar电容器组。变电站增容工程完成后主变容量为3×63MVA。本期无新增110kV出线,本期主变增容工程均在围墙内进行,不新征用地。

一、主要环境影响:

1、施工期

1)施工扬尘主要来自变电站建筑材料的运输装卸、事故油池等基础开挖、回填、碾压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扬尘、粉尘以及车辆行驶产生的尾气等。

2)施工噪声:变电站主变增容工程施工主要包括土建施工、设备安装及生产调试等几个阶段。噪声源主要包括工地运输车辆的交通噪声、设备、基础拆除噪声以及桩基、土建、设备安装施工中各种机具的设备噪声。

3)施工废水:施工废污水包括施工生产废水及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如不经处理随意排放,则可能对地面水环境以及周围其他环境要素产生不良影响。施工废水主要含有油类污染物和大量SS;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有SS、COD、BOD5和氨氮等。

4)固体废物: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拆除的1号、2号、3号主变及拆除的配套电气设备可能产生的废变压器油施工产生的弃土弃渣、施工废物料、电气设备的包装材料等建筑垃圾,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

5)生态环境影响:110kV牛砦变电站改造工程在变电站围墙内进行,不新增占地,不会对站外的生态环境造成影响。

2、运行期

1)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变电站运行时产生工频电场、工频磁场。

2)噪声变电站运行时产生电磁噪声,以中低频为主。

3)废污水:变电站内的废水主要为变电站值守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输电线路运行期间无废水产生。

4)固废:变电站运行期间固体废物主要为临时值守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变电站内废铅蓄电池及主变在事故、值守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废矿物油,输电线路运行期间无固体废物产生。

二、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

1)扬尘污染:①施工单位在工程开始施工时,应主动向当地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申报,接受当地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督管理。②工程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控制扬尘污染责任标志牌,标明扬尘污染防治措施、主管部门、责任人及相关部门电话等内容。

③施工单位在场内转运土石方、拆除临时设施等构筑物时必须科学、合理地设置转运路线,采用有效的洒水降尘措施。土石方工程在开挖和转运沿途必须采用湿法作业;新建事故油池施工作业时现场需设置围挡,并采用湿法作业,最大程度降低施工扬尘对变电站周围居民小区的影响。④施工现场应砌筑垃圾堆放池,墙体应坚固。建筑垃圾、生活垃圾集中、分类堆放,严密遮盖,日产日清。⑤施工现场禁止搅拌混凝土、沙浆。水泥、石灰粉等建筑材料应存放在库房内或者严密遮盖。沙、石、土方等散体材料应集中堆放且应100%进行覆盖。场内装卸、搬倒物料应遮盖、封闭或洒水,不得凌空抛掷、抛撒。车辆运输散体材料和废弃物时,必须100%进行密闭,避免沿途漏撒。

⑥施工现场禁止将包装物、可燃垃圾等固体废弃物就地焚烧。

⑦建设单位必须委托具有垃圾运输资格的运输单位进行渣土及垃圾运输。采取密闭运输,车身应保持整洁,防止建筑材料、垃圾和工程渣土飞扬、洒落、流溢,严禁抛扔或随意倾倒,保证运输途中不污染城市道路和环境,对不符合要求的运输车辆和驾驶人员,严禁进场进行装运作业。⑧对施工现场定时洒水、喷淋,避免尘土飞扬,设置清洗点对运输车辆清洗车体和轮胎,车体轮胎应清理干净后再离开工地,以减少扬尘。⑨若在秋冬季施工过程中,遇到重度污染天气,应严格执行郑州市关于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应急响应要求,施工时间应相应顺延。

2)水污染:①合理安排施工,尽量避免雨天开挖作业。②施工前修建临时沉淀池,生产废水通过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及喷淋。③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变电站已建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3)噪声:①变电站施工时优化施工布局,高噪声设备尽量远离施工场界,同时尽量远离变电站周围居民小区、办公场所等,尽可能采取人力或小型机械化施工的方式;施工期及时与周边民众协商,尽量选择大部分民众外出的时间进行施工,避开民众午休等在家的时间施工。②在设备选型时选用符合国家噪声标准的低噪声施工设备,同时加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的保养,减少机械故障产生的噪声。③依法禁止夜间(22:00~次日06:00)施工,站区施工均应安排在昼间其他时段进行。如因生产工艺要求或者其他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需在夜间施工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时,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的规定,取得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指定部门的证明,并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示或者以其他方式公告附近居民。

④施工中运输车辆绕行道路两侧的集中居民区,如因交通问题必须经过时,采取限速、禁止鸣笛等措施,减少对运输道路周边居民的影响。

4)固体废物:①变电站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定点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②施工过程中产生的主变包装等施工废料应分类集中堆放,尽可能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及时清运交由相关部门进行处理。③变电站施工产生的弃土弃渣以及建筑垃圾由施工方运至指定的市政垃圾消纳场处理。④1号、2号、3号主变及配套电气设备拆除后交由国网郑州供电公司运维检修部予以报废,拆除过程中若产生不能回收的废变压器油,应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本期增容的1号、2号、3号主变安装、注油过程可能产生的废变压器油应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⑤原事故油池拆除前应检查油池内及原主变油坑内是否有浮油及油泥、如有,应进行油水分离处理,将浮油和油泥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5)生态环境影响:(1)避让措施

变电站施工场地确保在围墙内进行,避免对施工范围之外区域的动植物造成碾压和破坏。

2)减缓措施

施工现场若需使用带油料的机械器具,应采取措施防止油料跑、冒、滴、漏,防止对土壤造成污染。

3)管理措施

①积极进行环保宣传,严格管理监督。建议施工前做好施工期环境管理与教育培训,组织专业人员对施工人员进行环保宣传教育,施工期严格施工红线,严格行为规范,进行必要的管理监督。

②在施工设计文件中应说明施工期间需注意的环保问题,严格要求施工单位按环保设计要求施工。

2、运行期:

1)变电站值守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3)优选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站内电气设备,主变压器1m处声压级控制在65.2dB(A)以内,按照降噪方案,落实隔声屏障等降噪措施。

4)定期对站内电气设备进行值守,保证主变等运行良好。

5)变电站临时值守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通过垃圾箱分类集中收集,定期清运至附近垃圾集中点统一处理。

6)变电站铅蓄电池退出运行后不得随意丢弃,应按照《废铅蓄电池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519-2020)交由相应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7)在主变压器发生事故或值守时,可能有变压器油排入事故油池,集中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

8)建设单位应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对暂存间基础、地面进行防渗、耐腐蚀处理,配套存储容器须符合防渗漏、防扩散、耐腐蚀要求,容器表面须粘贴危险废物标签

9)做好环境保护设施的维护和运行管理,加强巡查和检查,保障发挥环境保护作用。定期开展环境监测,确保项目周围电磁环境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中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要求,并及时解决公众合理的环境保护诉求。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州市生态环境局中原分局

联系电话:037165561674

通讯地址:陇海西路351号12楼1203室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