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郑州市生态环境局中原分局拟对郑州铁路利达实业有限公司年产10万根铁路轨距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9月1日-2025年9月5日(5个工作日)。
一、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二、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建设 单位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郑州铁路利达实业有限公司 | 郑州铁路利达实业有限公司年产10万根铁路轨距杆建设项目 | 郑州市中原区化工路与腊梅路交叉口向南200米路东 | 郑州玖江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郑州铁路利达实业有限公司利用现有闲置厂房220平方米进行生产,项目建成后项目建成后年产10万根铁路轨距杆。生产工艺:外购原料(钢管、圆钢等)-抛丸-下料-校直-倒角-铣扁-钻孔-打标识-缩径-螺纹加工-注塑-组装。 | 1、废气:扩建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抛丸废气、注塑废气和危废间废气,其中抛丸废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注塑机模具开口处设置集气罩,危废间设置引风管道,废气经收集后引入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由15m高的排气筒排放。 2、废水:扩建项目无废水产生。 3、噪声:项目产生的噪声主要来自数控下料机、抛丸机、车床、铣床、冲床等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厂房隔声,风机安装消声器等降噪措施。 4、固废: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包装材料、废边角料和金属废屑、注塑不合格品、袋式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及废油桶,其中废包装材料、废边角料和金属废屑、注塑不合格品、袋式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在厂区一般固废间暂存后外售;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及废油桶属于危险废物,置于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 无 |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州市生态环境局中原分局
联系电话:0371—65561674
通讯地址:陇海西路351号13楼1305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