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郑州市生态环境局中原分局拟对郑州黄淮清泓科技有限公司河南省水环境应急工程研究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6月19日-2025年6月26日(5个工作日)。
一、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二、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建设 单位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郑州黄淮清泓科技有限公司 | 河南省水环境应急工程研究中心建设项目 | 郑州市中原区化工路北、须水河西路西联东U谷·中原小微企业园22号楼三单元11层 | 河南冠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郑州黄淮清泓科技有限公司购买郑州市化工路北、须水河西路西联东U谷·中原小微企业园22号楼三单元11层已建成的办公楼建设河南省水环境应急工程研究中心建设项目,通过实验、研发等手段实现水环境应急监测设备与预警系统研发、区域水环境应急技术开发及应用研究、次生水污染防控与生态修复技术的开发。项目主要建筑面积为1076.59m2,主要建设实验室、小试试验室、药剂室、精密仪器检测室、设备展示区、办公区及会议室、档案室、一般固废暂存间、危险废物暂存间等。 | 1、废气: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小试实验过程中试剂调配及实验过程中产生的有机、无机废气和危废暂存间废气,其中小试实验室设置通风橱,实验室实验台和精密仪器检测室设置万向罩,设置集气管道,危废暂存间废气微负压收集,设置集气管道,收集的废气均排入1套干式酸雾箱+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经1根高出楼顶1m排气筒(DA001,距地面高度51m)(建筑高度50m)排放。 2、废水: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实验室保洁废水、研发实验室废水(清洗废水、小试实验模拟出水、灭菌蒸汽废水、纯水制备废水),研发实验室废水排入污水处理预处理装置(pH酸碱中和+絮凝沉淀)进行预处理,处理后与生活污水和实验室清洁废水在厂区总排口混合后进入园区化粪池处理,出水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郑州市双桥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3、噪声:项目产生的噪声主要来自中央空调风机、通风橱风机、废气处理设施风机、空压机、水泵等运行产生的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安装减震装置、消声器等措施降噪;水泵、空压机均位于室内,采用房间隔声、减振装置等措施降噪。。 固废: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不含危险化学品的废包装物、纯水制备产生的废物、沉淀池污泥,生活垃圾、沉淀池污泥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不含危险化学品的废包装物、纯水制备产生的废物妥善收集后出售给物资回收公司;沾染危险化学品的实验废物、检测分析废液、设备或器具第一道清洗废液、废液处理措施产生的废物(废活性炭柱、废离子交换树脂)、废气处理措施产生的废物(干式除酸箱废填料、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置于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 无 |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州市生态环境局中原分局
联系电话:0371—65561674
通讯地址:陇海西路351号13楼1305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