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郑州市生态环境局中原分局拟对郑州安泰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年产40万立方米混凝土搅拌站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5月6日-2025年5月12日(5个工作日)。
一、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二、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建设 单位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郑州安泰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 | 郑州安泰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年产40万立方米混凝土搅拌站扩建项目 | 郑州市中原区中原路与新田大道交叉口北500米路西 | 河南省昊德科技有限公司 | 该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建设性质为扩建项目,生产规模为年产40万立方米混凝土,主要生产工艺:外购原料-储存-上料-搅拌-成品外运。 | 1、废气:项目废气主要为配料机进料粉尘、粉料入仓粉尘、搅拌机进料粉尘等。配料机料仓设置三面围挡,顶部设置集气装置,废气经1套“覆膜袋式除尘器”装置进行处理,然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粉料入仓粉尘,要求各筒仓顶部呼吸孔直接连接仓顶除尘器,经仓顶除尘器预处理后进入2套“覆膜袋式除尘器”装置进行处理,然后通过1根2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搅拌机进料粉尘,要求各搅拌机预加料斗设置集气装置(三面封闭),废气采用2套“覆膜袋式除尘器”装置进行处理,然后通过1根2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2、废水:项目废水包括车辆轮胎、车身清洗废水、搅拌机和罐车清洗废水、生活污水等。其中车辆轮胎、车身清洗废水经收集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搅拌机和罐车清洗废水经砂石分离及沉淀后作为原料配水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暂存后,定期清掏,外运肥田。 3、噪声:噪声主要为设备运行噪声。要求项目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进行治理。 | 无 |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州市生态环境局中原分局
联系电话:0371—65561674
通讯地址:陇海西路351号13楼1305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