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郑州市生态环境局中原分局拟对郑州市浩广预拌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混凝土生产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4月18日-2025年4月24日(5个工作日)。
一、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二、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建设 单位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郑州市浩广预拌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 | 郑州市浩广预拌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混凝土生产线扩建项目 | 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西流湖街道办事处西四环与郑上路交叉口西北角铁炉村 | 河南泽辰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为扩建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1条年产30万吨混凝土生产线,生产工艺为原材料准备--计量、配料--物料搅拌--卸料运输。
| 1、废气: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1-3石子、1-2石子、0.5石子、小米石上料粉尘,水泥筒仓、粉煤灰筒仓、矿粉筒仓呼吸气及搅拌机进料口粉尘等。其中1-3石子、1-2石子、0.5石子、小米石上料粉尘,要求集料上料料斗三面密闭、顶部配置集气罩、皮带转载点上方设置集气罩等,废气经收集后引入1套“覆膜袋式除尘器”装置进行处理,然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水泥筒仓、粉煤灰筒仓、矿粉筒仓呼吸气及搅拌机进料口粉尘,要求搅拌机进料口上方及皮带转载点上方分别设置集气罩,与筒仓呼吸气收集后进入1套“覆膜袋式除尘器”装置进行处理,然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 2、废水: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水泥运输车清洗废水、车辆车轮冲洗废水、搅拌设备清洗废水、实验室清洗废水。其中水泥运输车清洗废水清洗后直接回用于现有工程水稳产品配料,不外排;车辆车轮冲洗废水、搅拌设备清洗废水、实验室清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车辆冲洗,不外排。 3、噪声:项目产生的噪声主要来自搅拌机、铲车、水泵、风机等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 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 4、固废: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实验工序废弃产品、沉淀池沉渣、废机器润滑油、废柴油、废油桶。其中一般固体废物中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定期清理后回用于生产;实验工序废弃产品经收集后运至施工现场;沉淀池沉渣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危险废物包括废润滑油、废柴油、废油桶和废液压油分别采用密闭容器进行分类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 无 |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州市生态环境局中原分局
联系电话:0371—65561674
通讯地址:陇海西路351号13楼1305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