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生态环境局中原分局关于拟作出郑州市昌用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废矿物油回收收集贮存迁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郑州市生态环境局中原分局拟对郑州市昌用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废矿物油回收收集贮存迁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26日-2024年8月30日(5个工作日)。
一、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二、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建设 单位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郑州市昌用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 | 废矿物油回收收集贮存迁建项目 | 郑州市中原区化工西路北、紫竹路1号郑州三棉厂院内租用郑州梓元印刷器材有限公司闲置厂房 | 济源市烨林安全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郑州市昌用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废矿物油回收收集贮存项目原位于郑州市中原区化工西路北、紫竹路1号郑州三棉厂院内租用郑州梓元印刷器材有限公司闲置厂房进行生产。主要进行废矿物油的收集暂存,不涉及废矿物油的处置、加工,生产规模年中转储存量为3000t。主要设备:储油罐、输油泵等,建设配套环保工程。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4.7万元,占总投资的12.35%。
| 1、生态环境:本项目不新增永久占地,因此不会造成植被损失、不会破坏地表植被,不占用现有绿化工程,建成后将对现有绿化植被进行强化维护管理,在一定程度上给与补偿,可有效改善区域环境,促进区域生态的可持续发展。 2、废气:项目废气主要为废矿物油储存和装卸过程中产生的大小呼吸废气(非甲烷总烃)和危废暂存间存放的危险废物释放的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经UV 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 3、废水: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通过现有化粪池预处理后汇入市政管网,进入双桥污水处理厂,最终排入贾鲁河。 4、噪声: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为运输车辆、油泵等设备运行噪声。项目设备噪声采用经采取基础减振、房屋隔声等降噪措施。 5、固废:员工生活垃圾、废紫外线灯管、废劳保用品、废活性炭、罐底油泥和废油桶,生活垃圾设置分类垃圾箱,由环卫部门每天清运,其他固废均能得到合理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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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州市生态环境局中原分局
联系电话:0371—65561674
通讯地址:陇海西路351号13楼1305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