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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区基层政务公开
郑州市中原区社会保险中心
县级
工伤保险待遇变更
工伤保险待遇变更
依据法律法规,工伤待遇停发、续发、终止的。
窗口受理
二十个工作日
无需送达
不涉及收费
每月5日-24日 ,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 下午 13:00-17:00
郑州市中原区(县)中原西路街道167号二楼综合业务室(窗口)
0371-67880877
0371-67631634
工伤职工身份证、
《工伤保险待遇停发、续发、终止申报表》、
工伤认定书
附件
_郑州市社会保险工伤待遇申报表(停发、续发、终止.doc
_郑州市社会保险工伤待遇申报表(停发、续发、终止.pdf
身份证.pdf
工伤认定决定书.pdf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
网站标识:4101000002
豫ICP备050126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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