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区基层政务公开
中原区棉纺路街道办事处 乡级
供养亲属抚恤金申领
供养亲属抚恤金申领
1.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通过用人单位申请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 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3.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4.与工亡职工存在法定关系,依靠工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提供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孤儿、孤寡老人提供民政部门相关证明,在校学生提供学生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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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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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5日-24日 ,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 下午 13:00-17:00
郑州市中原区(县)中原西路街道167号二楼综合业务室(窗口)
0371-67880877
0371-67631634

《死亡证明》、与工亡职工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郑州市社会保险工伤待遇申报表(受理表)、《火化证明》、《郑州市享受工伤保险定期待遇人员社会化发放登记表》、工伤认定书、被供养亲属户口簿·、被供养亲属为孤寡老人或孤儿的,提供由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学生证、工亡职工身份证、被供养亲属本人名下开具的邮政储蓄银行或建设银行存折、无经济来源承诺书、男不满60周岁,女不满55周岁,子女年满18周岁,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被供养亲属,提供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原件、被供养亲属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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