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区基层政务公开
郑州市中原区社会保险中心 县级
伤残待遇申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和生活护理费)
伤残待遇申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和生活护理费)
1.因工伤发生,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有生活护理费的;2.经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为一至四级伤残职工,可申领伤残津贴;3.经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为一至十级伤残职工,可申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窗口办理
二十个工作日
无需送达
不涉及收费
每月5日-24日 ,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 下午 13:00-17:00
郑州市中原区(县)中原西路街道167号二楼综合业务室(窗口)
0371-67880877
0371-67631634

劳动能力鉴定发票、郑州市社会保险工伤待遇申报表(受理)、工伤职工身份证、郑州市社会保险工伤待遇申报表(定期待遇)、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工伤认定书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