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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区基层政务公开
郑州市中原区社会保险中心
县级
伤残待遇申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和生活护理费)
伤残待遇申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和生活护理费)
1.因工伤发生,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有生活护理费的;2.经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为一至四级伤残职工,可申领伤残津贴;3.经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为一至十级伤残职工,可申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窗口办理
二十个工作日
无需送达
不涉及收费
每月5日-24日 ,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 下午 13:00-17:00
郑州市中原区(县)中原西路街道167号二楼综合业务室(窗口)
0371-67880877
0371-67631634
劳动能力鉴定发票、
郑州市社会保险工伤待遇申报表(受理)、
工伤职工身份证、
郑州市社会保险工伤待遇申报表(定期待遇)、
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
工伤认定书
附件
工伤待遇申报表(定期待遇).doc
工伤认定决定书.pdf
劳动能力鉴定费发票.pdf
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pdf
伤残待遇申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和生活护理费)JGYB.jpg
身份证.pdf
郑州市社会保险工伤待遇申报表(定期待遇)1.pdf
郑州市社会保险工伤待遇申报表(受理).doc
郑州市社会保险工伤待遇申报表(通用版).pdf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
网站标识:410100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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