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因工伤发生的住院伙食补助费;2.工伤职工住院治疗的,业务部门根据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的伙食补助费标准及工伤职工的住院天数,核定住院伙食补助费。
每月5日-24日 ,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 下午 13:00-17:00
郑州市中原区(县)中原西路街道167号二楼综合业务室(窗口)
诊断证明原件、《郑州市社会保险工伤待遇申报表(受理)》、医疗费用发票、出院证原件、《工伤认定书》或《老工伤纳入表》、住院病历、工伤职工就诊管理材料(视情况提供)、住院总费用清单(住院需提供)、工伤职工身份证或社保卡复印件(正反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