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区基层政务公开
中原西路街道办事处 乡级
就业见习补贴申领
1.《河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豫财社〔2018〕8号);2.《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就业见习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豫人社规〔2019〕6号)
法人
每人每月1000元,对见习人员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单位,补贴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500元。
接收离校 2 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和离校 2 年内未就业中专中职毕业生的就业见习单位。
一般按季申请办结。
中原西路街道办事处
直接打到申请单位银行账户
0371-61179600

1.见习生活补贴申请报告;

2.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协议书;

3.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证明;

4.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财政补贴申请表;

5.《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人员情况汇总表》;

6.经见习人员本人签字的见习基本生活补助发放有效证明(或银行提供的见习人员生活补助发放明细表);

7.见习单位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凭证;

8.见习人员的毕业证、身份证、就业创业证复印件,其中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只提供在校证明或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

1.申请。见习单位根据当年接收见习人员的实际完成见习情况,向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提交申请就业见习补贴资金。

2.受理初审。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对见习单位的见习补贴申请进行受理并初审,将初审意见连同有关申请材料报区人社局审核。

3.审核。区人社局对经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初审的见习补贴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将拟享受就业见习补贴的见习单位、见习人员名单、身份证号(隐藏出生月日号段)、毕业证编号、见习岗位、见习起止时间等信息进行 5 个工作日的公示。

4.资金拨付。经公示无异议后,将审核材料报送区财政局,将补贴资金直接拨付到就业见习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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