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郑州市高龄津贴申请表》(3份,另贴近期免冠1寸照片3张);
2、津贴发放对象身份证(核原件,留存复印件3份),户口簿首页和本人资料页(核原件,留存复印件3份);
3、行动不便,委托子女等亲属代理申请的,应当提交委托书和受委托人身份证(核原件,留存复印件1份);
4、郑州银行卡或开户存折(留存复印件1份)。
1.社区(村)在接到个人申请后,要认真调查核实,进行初审,对符合条件的,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及时将申请材料报乡(镇、办)。
2.乡(镇、办)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各乡(镇、办)民政所会同社保中心核对身份,避免重复发放。
3.各县(市、区)民政部门审核汇总后,向同级财政部门申请拨付资金,及时予以发放。同时,将资金需求报市民政部门,由市民政部门申请拨付市级匹配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