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区基层政务公开
中原区林山寨街道办事处 乡级
高龄津贴
高龄津贴
关于印发《郑州市高龄津贴发放管理暂行办法》(郑民文〔2016〕28号)
本市户籍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高龄老年人(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发放高龄津贴者除外)
1.社区(村)在接到个人申请后,要认真调查核实,进行初审,对符合条件的,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及时将申请材料报乡(镇、办)。 2.乡(镇、办)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各乡(镇、办)民政所会同社保中心核对身份,避免重复发放。 3.各县(市、区)民政部门审核汇总后,向同级财政部门申请拨付资金,及时予以发放。同时,将资金需求报市民政部门,由市民政部门申请拨付市级匹配资金。
高龄津贴由民政部门委托金融机构实行社会化发放。确实不具备统一发放条件的,可委托乡(镇、办)民政部门代为发放。
郑州市中原区林山寨街道党群便民服务中心社会事务办公室和各社区(村)便民服务站
7个工作日
周一到周五8.30-12.00 2.30-6.00(夏季)8.30-12.00 2.00-5.30(冬季)
郑州市中原区陇海西路351号中原区林山寨街道党群便民服务中心办事大厅
0371-67363961

1、《郑州市高龄津贴申请表》(3份,另贴近期免冠1寸照片3张);

2、津贴发放对象身份证(核原件,留存复印件3份),户口簿首页和本人资料页(核原件,留存复印件3份);

3、行动不便,委托子女等亲属代理申请的,应当提交委托书和受委托人身份证(核原件,留存复印件1份);

4、郑州银行卡或开户存折(留存复印件1份)。

1.社区(村)在接到个人申请后,要认真调查核实,进行初审,对符合条件的,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及时将申请材料报乡(镇、办)。

2.乡(镇、办)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各乡(镇、办)民政所会同社保中心核对身份,避免重复发放。

3.各县(市、区)民政部门审核汇总后,向同级财政部门申请拨付资金,及时予以发放。同时,将资金需求报市民政部门,由市民政部门申请拨付市级匹配资金。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