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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区西流湖街道办事处 乡级
中原区西流湖街道办事处高龄津贴
高龄津贴
关于印发《郑州市高龄津贴发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郑民文〔2016〕28号)
郑州市户籍且属本辖区的,年龄8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均属高龄津贴发放对象。
一、内容 1、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的高龄津贴,由人社部门负责随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统一发放,不再另行申报; 2、其他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由民政部门负责发放,按照相应程序申请即可。 二、标准 1、年满80-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100元; 2、年满90-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200元; 3、年满10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每人每月300元.
补贴资金社会化发放。
村(社区) 街道 区民政部门
20工作日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夏季: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冬季: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郑州市中原区民益北街与建设西路交叉路口往北约100米(西流湖街道办事处民政所)
0371-56807169

1、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出示原件、留存复印件3份);

2、户口簿(出示原件、留存户口簿首页、本人资料页复印件各3份);

3、本人郑州银行卡(出示原件、留存复印件3份);

4、填写《郑州市高龄津贴申请表》(一式3份,另贴近期免冠1寸照片3张)

一、申请

    符合高龄津贴申请条件的老年人,本人携带补贴申请材料向户籍所在地的社区(村)提出申请(行动不便的可委托子女等亲属代理申请)。

二、审核

    1、社区(村)在接到个人申请后,要认真调查核实,进行初审,对符合条件的,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及时将申请材料报乡   (镇、办)。

    2、乡(镇、办)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各乡(镇、办)民政所会同社保中心核对身份,避免重复发放。

    3、各县(市、区)民政部门审核汇总后,向同级财政部门申请拨付资金,及时予以发放。同时,将资金需求报市民政部门,由市民政部门申请拨付市级匹配资金。

三、发放

     1.高龄津贴由民政部门委托金融机构实行社会化发放。

     2.对享受高龄津贴的老年人实行季审制度,可采取本人到所在社区(村)或提供视频实况、当时照片以及可以证明老人当前健康状况的其他方式进行认定,每季度第三个月15日前审核完毕。逾期无故办理认定手续的,从次月停发,直至按规定认定后可以续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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