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出示原件、留存复印件3份);
2、户口簿(出示原件、留存户口簿首页、本人资料页复印件各3份);
3、本人郑州银行卡(出示原件、留存复印件3份);
4、填写《郑州市高龄津贴申请表》(一式3份,另贴近期免冠1寸照片3张)
一、申请:
符合高龄津贴申请条件的老年人,本人携带补贴申请材料向户籍所在地的社区(村)提出申请(行动不便的可委托子女等亲属代理申请)。
二、审核
1、社区(村)在接到个人申请后,要认真调查核实,进行初审,对符合条件的,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及时将申请材料报乡 (镇、办)。
2、乡(镇、办)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各乡(镇、办)民政所会同社保中心核对身份,避免重复发放。
3、各县(市、区)民政部门审核汇总后,向同级财政部门申请拨付资金,及时予以发放。同时,将资金需求报市民政部门,由市民政部门申请拨付市级匹配资金。
三、发放
1.高龄津贴由民政部门委托金融机构实行社会化发放。
2.对享受高龄津贴的老年人实行季审制度,可采取本人到所在社区(村)或提供视频实况、当时照片以及可以证明老人当前健康状况的其他方式进行认定,每季度第三个月15日前审核完毕。逾期无故办理认定手续的,从次月停发,直至按规定认定后可以续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