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区基层政务公开
中原区绿东村街道办事处 乡级
临时救助办事指南
临时救助
1.因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在扣除基本医疗(含商业补充医疗保险,下同)报销部分和医疗救助等其它社会帮困救助资金后,个人负担的医疗费额仍然较大,家庭基本生活困难的;2.因家庭成员遭遇交通事故、火灾、溺水等人身意外伤害,在获得各种赔偿、保险、救助等资金后个人负担仍较重,家庭基本生活困难的;3.其他特殊情况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临时救助属于一次性救助,同一事由一年内不能重复申请,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每年享受临时救助的次数不超过2次。临时救助金每次不少于一个月的低保标准,最高不超过5000元。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夏季: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冬季: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户籍所在地社区
0371-67682600

1.由本人提出申请。2.附申请人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身份证复印件;3.属低保或低收入家庭的需提供低保证或低收入家庭证复印件;属残疾人的需提供残疾人证复印件;属因病致贫的,应提供医疗单位的诊断证明原件,入院证、出院证和病例首页复印件、医疗费收据原件。4.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收入需出具近半年银行工资发放流水账。未就业人员需出具未参保证明。在校学生需提供在校证明。5.申请人出具本人郑州银行账号复印件(在银行账号复印件上需手写本人姓名及账号)。6.办事处做好审核工作,保证递交材料齐全。

1.受理:以家庭为单位书面申请-(社区)受理。10个工作日内入户调查、审核公示;

2.审核:上报乡镇民政部门审核材料 - 审批,10个工作日内办结审批手续,不符合申请条件的通知本人并说明理由由县(市、区)委托金融机构代发;

3.办结:审核通过的由政府发放资金。对于特殊情况或救助金额较小的,各县(市、区)可直接发放现金。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可以委托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批,情况紧急的,县级民政部门可直接受理申请,简化审批手续。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