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人书面申请书。
2.申请人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身份证复印件。
3.属低保或低收入家庭的需提供低保证或低收入家庭证复印件;属残疾人的需提供残疾人证复印件;
4.因病申请救助的,应提供医疗单位的诊断证明原件,入院证、出院证和病例首页复印件、医疗费收据原件;因灾申请救助的,需提供家庭财产损失清单和相关证据,若家庭财产入保的,需提供保险部门的财产损失评估报告书。
5.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收入需出具近半年银行工资发放流水账。未就业人员需出具未参保证明。在校学生需提供在校证明。
6.申请人出具本人郑州银行账号复印件(在银行账号复印件上需手写本人姓名及账号)。
窗口办理流程:
1.家庭或个人通过向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或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明资料。
2.由街道办事处受理后发起经济状况核对并组织村(居)委会对申请人进行入户调查及民主评议;
3.经济状况核对报告通过后由街道办事处对申请材料再次审核,并由分管领导签署审核意见。
4.在申请人居住地村(居)民委员会公示栏对拟批准的申请人进行公示。
5.公示无异议的由街道办事处主任签署审批意见,审批通过的发放救助金。
6.救助金额超过2000元的需继续上报至县级民政部门进行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