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区基层政务公开
中原区绿东村街道办事处 乡级
最低生活保障办事指南
最低生活保障
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本辖区户口并常年在本辖区居住的困难居民。 (2) 以家庭为单位提出申请,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低于郑州市最低生活标准。 (3) 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相关规定的。
730元/人/月 70岁以上老人及一级重残每月增加100元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夏季: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冬季: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户籍所在地社区
0371-67682600

1)个人书面申请书

2)居民户ロ簿、身份证、结婚证、离婚证(包含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收养证;

(3)残疾证、学生证(或入学通知书)、下岗证、离(退)休证、就业失业登记证明

 (4)法定赡养(扶养、抚养)人家庭成员收入证有劳动能力家庭成员的收入状况证明、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证明、企业职工遗属生活补助费证明

 (5)有关协议、裁决、判决及其他相关材料等。居民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居()民委员会代为提出申请。

   ()民委员会不能直接受理最低生活保障申请,但街道办事处可以采取在居()设点受理困难群众申请的方法将申请受理工作延伸到居()一级。

   街道办事处受理窗口应当常年提供低保申请材料清单,材料齐备的,予以受理;材料不齐备的,应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或者其代理人补齐所有规定材料。

   申请人应如实告知家庭人员情况、收入和财产状况,并配合调查;提供虚假信息、不配合调查或拒绝接受调査的,视为放弃申请。

网上办理流程:

1. 受理:申请人通过河南政务服务网注册登录后,填写在线表单和上传电子化材料完成网上申报;

2. 预审:受理人员通过后台系统接对申请材料的齐全性和是否符合法定形式进行预审,预审合格进入受理程序,预审结果实时反馈。

3. 审核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或其他代理人向乡镇(街道办事处)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受理-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村(居)委会入户调查、民主评议、经济状况核对-乡级审核、公示;

4. 办结:由县级民政部门审核材料、入户调查、审批公示;县级民政部门审批-发给低保金领取证-发放低保金

窗口办理流程:

1. 受理: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或其他代理人向乡镇(街道办事处)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 审核:由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受理-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村(居)委会入户调查、民主评议、经济状况核对-乡级审核、公示;再由县级民政部门审核材料、入户调查、审批公示;

3. 办结:县级民政部门审批-发给低保金领取证-发放低保金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