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区基层政务公开
中原区航海西路街道办事处 乡级
办事指南
最低生活保障
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本辖区户口并常年在本辖区居住的困难居民。 (2)以家庭为单位提出申请,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低于郑州市最低生活标准。 (3)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相关规定的。
730元/人/月 70岁以上老人及一级重残每月增加100元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夏季: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冬季: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户籍所在地
帝湖花园社区 69386086 启福社区 68668819 前进南路社区 60198082 帝湖花园东社区 69386051 凯田花园社区 56053177 学府社区 56038977 儿童公园社区 65329331 观澜社区 55192294 茜城花园社区 86111815

    (1)个人书面申请书

    (2)居民户ロ簿、身份证、结婚证、离婚证(包含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收养证;

    (3)残疾证、学生证(或入学通知书)、下岗证、离(退)休证、就业失业登记证明

    (4)法定赡养(扶养、抚养)人家庭成员收入证有劳动能力家庭成员的收入状况证明、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证明、企业职工遗属生活补助费证明

    (5)有关协议、裁决、判决及其他相关材料等。居民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居(村)民委员会代为提出申请。

    居(村)民委员会不能直接受理最低生活保障申请,但街道办事处可以采取在居(村)设点受理困难群众申请的方法将申请受理工作延伸到居(村)一级。

    街道办事处受理窗口应当常年提供低保申请材料清单,材料齐备的,予以受理;材料不齐备的,应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或者其代理人补齐所有规定材料。

    申请人应如实告知家庭人员情况、收入和财产状况,并配合调查;提供虚假信息、不配合调查或拒绝接受调査的,视为放弃申请。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