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区基层政务公开
公安机关 乡级
居住证签注
居住地派出所、警务室或者受公安部门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居住证持有人或代办人应当办理签注手续: 1、在居住地连续居住满1年的,在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警务室申请办理签注手续。 2、在同一省辖市区或县行政区域内更换居住地的,应在更换居住地15日内到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警务室申请办理签注手续。 3、在省内跨省辖市区或县行政区域更换居住地的,应到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警务室申报暂住登记。暂住登记满半年后,再办理签注手续。
当场办理
免费
常庄警务室办理地址: 凯旋路派出所二楼202室,联系方式:17698076819 市民中心警务室办理地址:文思街6号院啟福尚都B区3号楼一单元一楼西户,联系方式:67680693 西岗警务室办理地址: 建设西路与民益北街交叉口向北100米路西西流湖办事处院内,联系方式:67822178 须水警务室办理地址: 兰州路与珠江路交叉口东南角须水警务室,联系方式:18237126175 庙王警务室办理地址: 兰州路与珠江路交叉口东南角庙王警务室,联系方式:17698076783 三王庄警务室办理地址: 郑上路三十里铺村委会门口,联系方式86003960
对应警务室联系方式
警务室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1、申请人到居住地派出所、警务室或者受公安部门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统称登记站)进行申报;
2、登记站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办理。 

1、居住证;
2、申请人居民身份证;
3、根据申请事由分别提供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