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总则
1.1 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两个坚持、三个转变”新理念和防汛救灾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底线思维,增强风险意识,深刻汲取郑州“7·20”特大暴雨洪涝灾害教训,以大概率思维应对小概率事件,立足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救大灾,依法、科学、高效、有序做好洪涝灾害防范应对处置管理,全力保护全区教育系统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原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中原区防汛应急预案(试行)》《郑州市教育系统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郑州市教育系统2022年防汛应急预案》以及《中原区教育系统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中原区教育系统防汛抗洪抢险救灾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局属中小学、幼儿园,民办学校及校外培训机构(以下简称各学校)突发性暴雨、洪水产生的灾害及其次生灾害的防御和应急处置。
1.4 工作原则
(一)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安全环境作为防汛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不发生群死群伤事故作为金标准,最大程度地减少洪涝灾害造成的危害和损失。
(二)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坚持党组织领导,实行各学校主要领导负责制,按照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依法防控、群防群控的要求,建立健全属地管理为主、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分类管理、条块结合的防御体系。
(三)坚持问题导向、务实管用。深刻汲取郑州“7·20”特大暴雨洪涝灾害教训,对标国务院调查报告要求,针对当前防汛救灾工作存在的短板、弱项,切实增强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行性。
(四)坚持协调联动、科学高效。建立预警机制,实行统一指挥、共同应对,避险为要、专班处置的抢险救灾应急联动机制,强化预报、预判、预警、预案、预演工作落实,加强区域协调联动,形成功能齐全、反应敏捷、协同有序、运转高效的处置机制,做到快速响应、科学处置、有效应对。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区教育局成立防汛应急指挥部
指 挥 长:吴晓昊 党组书记、局长
常务副指挥长:孙冰清 党组成员、副局长
副 指 挥 长:彭 涛 驻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李中全 党组副书记、工会主席
张钟舒 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旭军 副局长
赵晓燕 党组成员、副局长
侯惠敏 区招生考试中心主任
成 员:秦 路 办公室主任
王伟丽 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
秘书科科长
徐 冰 宣传科科长、团委书记
吴 娜 人事科科长
李 兵 财务科科长
高彦伟 基础教育科科长
马 骥 体育卫生艺术科科长
杨朝阳 学校发展规划建设科科长
孙铭军 安全保卫科科长
张红星 民办教育管理科科长
王 红 社区教育管理科科长
张 柯 教育信息技术管理科科长
张 昕 教育科学研究室主任
李洧朝 行政审批科科长
周 佳 教育督导科科长
鹿 坤 少先队总辅导员
赵振江 校外教育培训监管科科长
张贵民 小学教学研究室主任
陈桂杰 中学教学研究室负责人
孙忠学 教育装备管理中心主任
武松怀 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
张 红 教师进修学校校长
杜慧丽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任
宋 晶 驻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副组长
指挥部职责:组织领导全区教育系统防汛救灾工作,贯彻落实国家防汛抗旱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及时掌握各学校雨情、水情、险情、汛情、灾情,实施统一领导指挥、组织协调较大洪涝灾害应急处置。相关重大事项及时向区防指和市教育局请示报告。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孙冰清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安全保卫科,由局办公室、财务科、学校发展规划建设科、安全保卫科抽组人员,共同履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办公室主要职责:传达上级工作指令并监督落实;收集防汛救助有关情况,及时向区防指汇报工作进展情况;负责汛情和救灾工作信息发布;及时收集、评估灾情、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汛情和救灾工作情况;协调有关科室做好应急队伍组建、救灾资金、物资筹备等救灾工作,组织编制《中原区教育系统防汛应急预案》,开展防汛宣传,督促各学校开展防汛应急演练,总结推广防汛抢险经验。进入汛期后至汛期结束前,有关防汛方面的文件将以区教育局防汛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名义下发。
为做好汛期期间的值班,迅速、有效处置各类情况,区教育局防汛值班与日常值班合二为一,值班电话:67628064。各学校成立相应防汛工作领导指挥机构,建立防汛应急响应机制。
二、成立七个应急工作小组
1.应急救援组
由安全保卫科牵头,会同民办教育管理科、校外教育培训监管科、基础教育科、教师进修学校、体育卫生艺术科、教育装备管理中心等组建。职责:根据局防汛应急指挥部指令,带领应急队伍赶赴受灾学校,组织师生转移疏散、抢救受灾人员,并协助有关部门进行工程抢险。
2.卫生防疫组
由体育艺术卫生科负责。职责:会同卫生保健部门指导学校排查人员安全状况,及时转运受伤人员送医治疗;联合疾控等部门指导受灾学校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的爆发流行;联合相关部门及时检查、检测受灾学校的饮用水源、食品等卫生状况。
3.后勤保障组
由财务科牵头,会同安全保卫科、民办教育管理科、校外教育培训监管科、基础教育科、教育装备管理中心等组建。职责:根据局防汛应急指挥部指令,支援受灾学校做好物资增援、抢险救灾工作。
4.灾害损失评估组
由财务科牵头,会同学校发展规划科、安全保卫科等组建。职责:根据局防汛应急指挥部指令,对受灾学校造成的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情况做出统计评估,为救灾决策提供依据。
5.宣传报道组
由宣传科牵头,会同教育信息技术管理科组建。职责:配合协调相关媒体按规定及时向公众发布学校灾情等有关信息。
6.技术保障组
由教育信息技术管理科负责。职责:负责做好防汛期间区防指与区教育局、区教育局与各学校视频指挥调度时的通信技术保障。
7.监督执纪组
由局办公室负责,在驻局纪检监察组监督指导下开展工作。
3 应急准备
3.1 组织准备
区教育局按照领导分包学校防汛责任分工(见附件1),成立督导工作组,负责督促指导,认真落实以主要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学校防汛责任制,做好防汛备汛各项工作。各防汛责任人必须按要求履行防汛职责,入汛后必须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防汛关键期必须加强值守备勤、在岗到位;遇到灾害紧急期必须进入责任岗位、全力投入抢险救灾。
3.2 防汛隐患排查治理
防汛隐患排查治理以责任制、体制机制、校舍设施、预案演练、物资保障、队伍建设、值班值守、人员转移等方面为重点,按照单位自查、业务科室抽查、局综合检查等方式,加强防汛风险辨识管控,开展防汛隐患排查治理,建立“隐患、任务、责任”清单,落实整改措施、责任、时限,及时消除防汛风险隐患。
各学校要组织开展好汛前、汛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特别是地势偏低、汛情多发的学校要吸取教训,扎实排查安全隐患:
(1)排水防涝
①做好校内排水设施设备和排水管网的检查、维修,清理屋顶平台,防止天沟和落水管道阻塞。
②及时清理下水井、排水管线和校园路面垃圾,确保校内排水、道路畅通。
③做好防止低洼易涝区域地下设施的雨水倒灌和积水排水准备,及时搬移教学仪器设备、图书等,要设置排水泵、挡水板、沙袋等。
④对校内景观湖、蓄水池进行预排空或降低贮水量。
(2)防高空坠物
①全面清理学校高空构筑物,对空调外机、宣传指示牌、室外天线、老旧牌匾等户外设施以及墙面突出标志进行清查,及时加固。
②做好校内的大树、老树维护,特别要注意对行道树以及学生活动区域的老树、大树及时修剪、加固。
③注意校内简易工棚、简陋车棚、建筑外贴面的清理整治,及时消除问题隐患。
(3)防雷工作
①投入必要资金,分步实施对校内建筑的防雷设施安全检测,重点做好对老旧建筑的防雷安全检测和隐患整治工作。
②对防雷安全检测中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应立即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时间节点,加强隐患治理动态跟踪,确保防雷检测与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4)校舍排查整治
加强对校舍的安全排查,及时维修维护,确保校舍安全。经排查评估鉴定为危房的校舍,依据危房等级,坚决停止使用,立即拆除,或者按轻重缓急次序及时进行维修加固。
3.3 应急预案准备
根据修订后的《中原区教育系统防汛应急预案》,各学校按照“一校一案”的要求,加强防汛应急预案、防汛避险转移预案的编制修订工作。
3.4 队伍准备
区教育局组建一支60人的抗洪抢险应急队伍(见附件2);每个学校根据实际,建立相应的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原则上,幼儿园3-5人,小学、中学10人左右。应急队伍人员原则上以年轻健壮的男教职工为主,人员要固定,要指定队长、组长,要有具体分工,要组织多次演练。
3.5物资准备
以学校为单位,根据各自实际,按照中原区教育系统各单位防汛物资储备清单(附件3)的标准做好防汛物资准备;适当准备适量救灾物资,以食品、饮用水为主。应急物资要存放合理、便捷使用,并由专人保管,保证平时性能完好,关键时刻快速出库使用。
3.6 避险转移安置准备
坚持“避险为要”,制定避险转移预案,落实应急避险场所,明确避险转移线路、集中安置点和各环节的责任人。
3.7 教育宣传演练
广泛开展防汛宣传教育,提高师生避险、自救能力和防灾减灾意识,适时组织防汛避险转移综合演练。
3.8 应急资金准备
各学校要确保防汛资金充足,合理安排防汛相关经费,按规定专款专用。
4 风险识别
汛期,各学校密切关注气象预报和预警信息,根据需要及时开展会商研判,向区教育局防汛应急指挥部报告研判结论。在强降雨来临前,分析风险隐患,列出风险清单,向区教育局防汛应急指挥部报告风险提示。
5 预警行动
中原区无独立的气象、水文部门,汛情预警与上级防指保持同步,包括暴雨预警、洪水预警、地质灾害预警、城市内涝预警,由低到高依次为IV级、Ⅲ级、II级和I级,分别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表示,一级为最高级别。市级预警响应由郑州市防指启动、变更和终止,特殊情况下,市级预警响应可直接转换为同等级的应急响应。中原区教育局防汛应急指挥部接收并及时转发市防指的预警响应。
5.1 蓝色预警响应
当上级防指启动蓝色预警响应后。
(1)区教育局防汛应急指挥部及时掌握汛情,适时加密会商,加强对防汛工作的指导,常务副指挥长在区教育局指挥,加强与学校的沟通,密切关注雨情、水情变化。
(2)各学校副指挥长在各自防汛位置指挥,密切关注汛情险情,加强对学校防汛重点部位、隐患部位的监视,提前布控,及时采取措施。
5.2 黄色预警响应
当上级防指启动黄色预警响应后,在执行蓝色预警行动基础上,进入黄色预警响应。
(1)区教育局防汛应急指挥部加密会商,及时掌握学校汛情险情和工作动态,常务副指挥长在区教育局指挥。密切关注水情、汛情、工情、险情;加强汛情和应对措施等动态信息的播报。
(2)各学校副指挥长在各自指挥位置指挥。指导做好重点部位的巡查抢险的险情处置与师生避险转移和安置准备工作,应急队员至少半数以上人员要在岗在位,有关情况及时上报。
5.3 橙色预警响应
当上级防指启动橙色预警响应后,在执行黄色预警行动基础上,进入橙色预警响应。
(1)区教育局防汛应急指挥部加密会商研判,及时掌握汛情险情及学校工作动态,常务副指挥长在区教育局指挥。密切关注水情、汛情、工情、险情,协调相关科室加强汛情和应对措施等动态信息的播报,做好向全区发布停课通知的准备。
(2)各学校副指挥长在各自指挥位置指挥,做好在建工程停止施工措施,保障在校学生安全,根据区教育局防汛应急指挥部通知,随时采取停课措施。应急队员要全部在岗在位,随时做好转移师生和处置突发事件准备。
5.4 红色预警响应
当上级防指启动红色预警响应后,在执行橙色预警响应行动的基础上,进入红色预警响应状态。
(1)区教育局防汛应急指挥部在上级防指领导下,指挥长在区教育局统一指挥全区教育系统防汛工作,对防汛工作进行紧急部署,动员全区教育系统全力做好抢险救灾,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应急预案规定,向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情况,发布红色预警信息和停课通知。
(2)各学校指挥长在各自防汛应急指挥位置指挥,及时迅速落实各项防汛抢险措施,及时化解可能出现的险情,及时发送停课通知,配合政府部门转移师生,全力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5.5 预警响应结束
当上级预警解除,区教育局防汛应急指挥部宣布预警响应结束。
6 应急响应
6.1应急响应启动
按照洪涝灾害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防汛应急响应级别由低到高划分为Ⅳ级、Ⅲ级、Ⅱ级、Ⅰ级四级。
区教育局防汛应急指挥部根据区防指发布的预警响应级别,及时启动对应级别的应急响应。各学校根据区教育局发布的预警响应级别,及时启动对应级别的应急响应,并采取相应的应急响应行动。
6.2应急响应行动
6.2.1 IV级应急响应行动
(1)区教育局防汛应急指挥部发布防御工作通知,抓好防范应对,并将落实情况上报上级防指。指导各学校落实相关防御措施,开展隐患排查工作,组织督导检查。应急小组原地待命。
(2)加强信息调度分析,持续做好会商研判。每日16时向区防指报告工作动态。
(3)各学校启动相应预案,向师生发出预警信息,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开展隐患排查和风险研判,应急队伍随时待命,确保第一时间完成抢排积水、应急抢险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灾情进展工作动态。
6.2.2 Ⅲ级应急响应行动
(1)区教育局常务副指挥长组织相关科室会商、研判防汛形势,发布加强防御工作通知,动员部署学校做好防御准备,各级应急队伍做好应急抢险救援准备。
(2)根据各学校报告的情况,对认为需要上级防指进行支援的,及时提请区防指协调洪涝灾害抢险救灾力量予以支援。
(3)发生洪涝灾害后,区教育局防汛应急指挥部及时发布指令,转移安置受困师生,调动抢险力量物资开展抢险、排涝。各学校于每日15时向区教育局防汛应急指挥部报告灾害应对处置工作动态,突发灾情、险情应及时报告。
(4)各学校主要负责人到位指挥,落实领导24小时到岗带班,停止室外活动,进一步检查重点部位,组织应急队伍开展自救互救,及时上报事件进展动态。
6.2.3 II级应急响应行动
(1)区教育局防汛应急指挥部所有成员全部在区教育局指挥中心集结,指挥长在指挥中心值班,组织指挥部成员会商研判防汛形势,组织动员部署,及时调度指挥。
(2)根据灾害发生情况,区教育局防汛应急指挥部做好学校停课准备,并派出工作指导组,赶赴抢险救援现场,指导督促各学校做好防汛抢险救灾工作。
(3)发布进一步做好防汛抢险救灾工作的通知,各学校按照通知要求抓好贯彻落实,并将落实情况报区教育局防汛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4)各学校广泛调动资源,协调各方力量,全力做好抢险救灾和应急保障工作。
(5)加强信息调度分析,持续做好会商研判。每日6时、16时向区防指报告工作动态。
(6)遭遇强降雨时,各学校按照转移避险应急预案组织好师生的转移工作,转移至安全地点。
6.2.4 I级应急响应行动
(1)区教育局防汛应急指挥部所有成员全部在区教育局指挥中心集结,指挥长在指挥中心值班,组织指挥部人员会商研判防汛形势,组织动员部署,及时调度指挥。指挥部办公室人员全天24小时在指挥中心值班。
(2)根据灾害发生情况,区教育局防汛应急指挥部立即发布强降雨停课通知,并派出工作指导组,赶赴抢险救援现场,指导督促各学校做好防汛抢险救灾工作。
(3)发布全力做好防汛抢险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各学校按照通知要求抓好贯彻落实,并将落实情况报区教育局防汛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4)各学校广泛调动资源,协调各方力量,全力做好抢险救灾和应急保障工作。
(5)加强信息调度分析,持续做好会商研判。每日6时、12时、16时向区教育局防指报告工作动态。办公室做好指挥中心集中办公人员办公和生活保障工作。
(6)遭遇强降雨时,各学校按照转移避险应急预案组织好师生的转移工作,转移至安全地点。要落实转移安全责任制,做到严密组织、不落一人。
(7)视情向区防指报告,申请调动区防汛抢险救援队伍帮助救援,请求区防指协调部队救援力量。
6.3应急响应变更和结束
根据上级防指应急响应等级调整,区教育局防汛应急指挥部视情宣布应急响应降级或结束。
7 人员转移避险
因暴雨洪水需紧急组织大规模师生转移避险时。
(1)当学校积水达到一定深度,出现一楼进水时,要立即组织人员向本校建筑物高层转移避险,并将相关情况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2)当学校周边出现大面积洪水或严重地质灾害风险,政府发出紧急避险转移通知时,要积极配合政府部门做好师生避险转移工作,在上级调派救援力量的帮助下,有序组织全体师生实施安全转移。
(3)根据情况,积极配合政府,提供学校场地设施,作为政府指定的临时避险场所。
8 信息报送
根据相关要求,做好险情、灾情信息报送工作。发生突发重大险情灾情时,要在险情灾情发生后10分钟内上报,紧急情况下,可以采用电话或其他方式直接报告,并按规定和要求以书面形式及时补报相关情况。后续根据突发险情灾情发展过程和应急处置情况,及时进行续报,直至险情排除、灾情稳定或结束。可能导致重大人员伤亡的重大险情灾情要一事一报、及时报告,杜绝在其他信息中一并上报。
因灾死亡失踪人员信息不全时,应先报因灾死亡失踪人数等概要情况,待核实或完成信息比对后再补报,不得以身份信息不全、需进一步核实等理由迟报、瞒报。
应急响应结束后,各学校要在1日内将主要特征性数据等报送区教育局防汛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9 善后工作
9.1 善后处置
根据洪涝灾害情况,制定善后处置工作方案,对洪涝灾害中的伤亡人员、应急处置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征用单位及个人的物资,按照规定上报申请抚恤、补助或补偿。卫生防疫组协助防疫部门指导各学校做好防疫工作。
9.2 鉴定评估
洪涝灾害发生后,各学校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对受损校舍进行鉴定评估。按照“属地管理、条块结合”的原则,进行受灾调查评估,上报单位受灾损失情况(附件8),经领导签字、盖章,报送区教育局防汛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9.3 恢复重建
根据核实后的灾情数据,制订重建校园、恢复正常教学秩序总体预案,在区政府的帮助下,尽快组织灾后重建,视情组织受灾学生重返校园。
10 预案管理
10.1 预案编制修订
本预案由区教育局防汛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管理,结合日常检查、预案演练、防汛救灾等情况,及时组织预案评估,以预案实用为重点,适时修改完善,加强预案内容规范和预案衔接顺畅,增强预案体系的整体性、协调性、实效性、运行和修订。各学校根据本预案和自身实际,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报区教育局防汛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及时修订应急预案:
(1)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上级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变化的。
(2)防汛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重大调整的。
(3)面临的风险、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
(4)在洪涝灾害实际应对和应急演练中发现问题需作出重大调整的。
(5)其他需要修订预案的情况。
10.2 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中原区教育局防汛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10.3 监督实施
整个防汛应急预案的实施,由驻局纪检监察组协助局党组开展,并全程监督指导。
10.4 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