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区基层政务公开
中原区教育局 县级
2024-11-28 2024-11-28
关于印发《郑州市中原区2024年度中小学教师中级职称评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中小学、幼儿园,民办各学校:

现将《郑州市中原区2024年度中小学教师中级职称评审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4年11月26日

郑州市中原区2024年度中小学教师中级职称评审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4年度郑州市中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郑人社办〔2024〕316号) 和《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郑州市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郑人社规〔2023〕1号) 文件精神,为做好郑州市中原区2024年度中小学教师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现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我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持续深化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客观公正科学评价中小学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和水平,本着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突出贡献,民主评议、独立评审,客观公正、责权一致的原则,对教师品德、能力、业绩进行评议和认定,以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不断提高我区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二、组织领导

中原区2024年度中小学教师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由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筹规划,中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中原区教育局具体承办,中原区纪委监委派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检查。

三、评审工作安排

(一)评审时间

1.2024年11月30日

评委会成立大会          8:20—9:00

组织讲课答辩            9:00—13:00

材料审阅和专业组评议    14:00—17:00  

2.2024年12月1日

召开评委会评审会议      9:00—16:00    

(二)评审地点

郑州市第八十中学(中原区化肥东路与朱屯路交叉口西南角)。

(三)评审对象及讲课答辩分组

中原区2024年度中小学教师中级职称申报人员共计190人。讲课答辩分组如下:

第一组(24人): 小学语文(19人)劳动与技术(3人)综合实践活动(2人)

第二组(24人): 小学语文(15人)  中学英语(6人)心理健康教育(3人)

第三组(24人):小学语文(18人) 物理(5人)化学(1人)

第四组(24人):小学数学(16人) 体育(4人)信息技术(4人)

第五组(24人):小学数学(7人)   中学数学(9人)科学(8人)

第六组(23人):生物(5人)  音乐(6人)美术(12人)

第七组(23人):小学英语(7人)中学语文(7人)思想品德(6人) 政治(3人)

第八组(24人):幼儿教育(13人)少先队工作(9人)历史(1人)    地理(1人)

(四)评委组成

设置8个学科专业组。评委24人,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1人,由郑州市人社局职称处在河南省职称评审专家库中抽取。

四、组织评审

(一)召开评委会成立大会

宣布评委会人员名单并为评委颁发聘书。开展业务培训,组织专家学习职称政策、评审标准、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工作纪律等相关文件,明确职称评审要求。组织评审专家、工作人员签订《职称评审和保密承诺书》。

(二)组织讲课答辩

1.讲课答辩内容和方式

通过讲课答辩的方式,对申报人员进行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的全面考核。申报人员在教学理论的指导下,依据课程标准和教材,结合教学实际和教学条件,讲解10分钟课程,并针对评委提出的问题进行5分钟答辩。讲课主要考察申报人员的教学能力,答辩主要考察申报人员所具备的理论基础、专业知识,涉及课堂教学思想、教育理论及讲课内容等方面的知识。

2.讲课答辩考点设置

(1)外场设置

讲课答辩考点电子屏显示“郑州市中原区2024年度中小学教师中级职称评审讲课答辩考点”,考点内设置考场示意图,划分警戒区域。考场周围安排2名工作人员,负责维持考场秩序及警戒。同时,设置医务室并配备2名医护人员,做好相关工作。

(2)内场设置

讲课答辩室8个,备课室4个、抽题室4个、候考室4个、签到室1个、考务办公室1个。

讲课答辩室设面试席、评委席、工作人员席和监督席。面试席放置粉笔、黑板擦。评委席放置评分表、水笔、铅笔和草稿纸。工作人员席放置计时器、订书机等物品。讲课答辩室设置摄像设备,对面试全过程进行录音、录像。

每个备课室设置6个备课席。

每个抽题室提供1台计算机和打印机,用于计算机抽课。

每个候考室设置座位50个、应试人员物品存放处,室内张贴《讲课答辩应试者须知》。

签到室设置人脸识别处及通讯工具存放处。

考务办公室负责培训工作人员,安排协调讲课答辩评审工作。

讲课答辩室、备课室、抽题室、候考室、签到室和考务办公室均使用无线信号屏蔽装置,对手机信号进行屏蔽。

3.讲课答辩工作人员设置

(1)考场工作人员52人

设签到室1个,工作人员4人,负责应试人员签到,使用专用机器对应试人员进行人脸识别,保存应试人员通讯工具,将应试人员指引到相应候考室,讲课答辩结束后返还通讯工具等工作。

候考室4个,工作人员各2人,共8人,负责候考室应试人员的抽签排序、身份验证,并按候考期间的纪律进行管理。

抽题室4个,工作人员各2人,共8人,负责抽题室每位应试人员抽题。

备课室4个,工作人员各2人,共8人,负责备课时间记录,并对备课期间的纪律进行管理。

讲课答辩室8个,工作人员各2人,共16人,负责考场内摄像、录音设备的管理,文具物品和表格的收发,计时、计分等工作。

楼层工作人员8人,负责引领每位考生按照指定路线进行抽题、备课、讲课答辩,指引答辩结束考生离场;维持考生行进过程中的秩序。

(2)考务监督人员10人,由市人社局、区人社局、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和区教育局有关人员组成,对职称评审全过程进行指导检查、全面监督。

(3)考务办公室人员8人,对考务工作组织实施、管理协调。

(4)后勤保障人员8人,负责维持考场周围秩序、医疗保障、电力网络及暖气开水供应等工作。

4.讲课答辩工作程序

(1)应试人员签到。应试人员凭身份证先到签到室签到,签到室负责保管应试人员通讯工具。工作人员使用专用机器对应试人员进行人脸识别,将应试人员指引到相应候考室,考试结束后返还通讯工具,并引导应试人员离开考点。

(2)抽取专业序号、确定应试顺序。应试人员签到后到相应候考室报到,工作人员宣读应试纪律及注意事项。由各专业组中一位应试人员负责抽取该专业讲课答辩顺序号;核实应试人员身份后,抽取应试人员讲课答辩序号。

(3)组织抽课、备课。工作人员按抽签顺序安排应试人员抽课。通过计算机随机抽签确定讲课内容,即从教材中抽取一课。讲课内容分高中(不含选修教材),初中,小学(所选学段全部教材,其中一、二年级一个学段,三、四年级一个学段,五、六年级一个学段),幼教(任一学科大、中、小班全部教材)。备课时间为15分钟,备课时只允许携带课本,不得携带任何辅助教材、参考书等资料,由考务办公室统一提供备课纸。

(4)讲课答辩。讲课答辩室工作人员按序号引导完成备课的应试人员进入讲课答辩室,每位应试人员的面试时间共15分钟,其中讲课10分钟,答辩5分钟,答辩题由评委根据所讲教材及讲课内容现场随机提问。

(5)评委打分及成绩。应试人员面试完毕后应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无故逗留。评委根据应试者讲课答辩情况,按照讲课答辩各测评要素独立评分。讲课答辩满分100分,其中讲课70分,答辩30分。最终成绩按“优秀(85分以上)、良好(75分以上)、合格(60分以上)、不合格(不满60分)”四档评议。其中,讲课答辩最终成绩在85分以上且位居同类人员前15%者,确定为优秀等次;60分以下人员直接淘汰。

(三)材料审阅和专业组评议

各学科专业组评委按照评审标准认真审阅本组申报人员评审材料,每位申报人的材料需由3名专家审阅,并对申报人员是否具备中小学教师中级职称任职资格条件逐一进行无记名表决,赞成票数超过半数(含)以上的可推荐到中评会评审,同时使用电子设备在职称评审系统中录入评议意见。对不予推荐人员,评议组应当注明不予推荐的具体原因并填写《2024年度郑州市中原区中小学教师中级职称评审未通过人员登记表》。

(四)召开评委会评审会议

1.评审会议由副主任委员主持,依次由8个学科专业评议组组长向评委会汇报本组评议结果,逐一介绍申报人基本情况和评议意见。对未推荐和有争议人员的申报条件再次进行衡量确定。评委会成员在听取学科评议组意见的基础上进行投票表决,凡赞成票达到与会评委三分之二(含)以上的申报人为评审通过。
    2.副主任委员宣布投票结果,并在《评审结果汇总表》上签字。
    3.评审工作结束后,由中原区教育局负责整理汇总相关材料,形成会议纪要,5个工作日内上报市职称处,评审结果在郑州市人社局官网公示。

五、有关要求

(一)周密组织

在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指导下,严格按照《郑州市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郑人社规〔2023〕1号)《郑州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讲课答辩工作规则(试行)》(郑人社办〔2023〕256号)规定程序和要求,精心组织,周密实施,确保职称评审工作顺利进行。

(二)严格管理

全体专家评委、工作人员及全体考生在讲课答辩或评审期间,必须接受封闭式管理,并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评委会承办部门要热情接待、耐心解答、积极回应广大教师的来访来电,认真受理群众举报的违规违纪问题。

(三)严肃纪律

要严肃考风、考纪,对有徇私舞弊行为的评委、工作人员及有违纪行为的应试者,要按照《郑州市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郑人社规〔2023〕1号)文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评委及工作人员与应试者有亲属关系的,应主动要求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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