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单位:
为做好2023年度我局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推荐与申报工作,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中小学教师中高级职称评价标准〉的通知》(豫人社办〔2022〕67号)、《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3年度郑州市中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精神和我局职称工作实际,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严格规范推荐申报工作
推荐申报工作是职称评审的重要环节,是提升职称评审工作质量的基础,请各单位切实加强职称推荐申报工作。
1.推荐申报工作中应坚持以下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
(2)师德为先的原则;
(3)注重实际教育教学效果的原则;
(4)严格把关,逐级负责的原则。
2.要规范推荐申报程序。各用人单位在推荐本单位申报人员时,要进一步增强推荐申报工作的透明度,认真落实“公开、展示、考核、评议、监督”的推荐申报制度。
(1)单位推荐工作要实行职称政策、申报数额、推荐办法、申报人业绩条件、推荐结果“五公开”;
(2)要对所有申报人提供的参评材料、证件等统一在单位公开展示,未经展示的材料、证件等一律不得上报;
(3)要对申报人任现职以来的表现逐一进行综合考核,对其思想、学习、道德、业务工作等作出全面、客观的评价;
(4)要组织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对申报人进行民主评议和民主测评,也可采取量化赋分的办法,综合各方面的情况,经集体研究择优推出推荐人员名单,并予以公示;
(5)各单位在公开、展示、考核、评议等推荐程序中,要采取具体措施,自觉接受本单位全体教职工的监督。
二、推荐申报数量
请各单位严格按照“2023年度河南省事业单位职称申报评审计划备案表”中的评审计划数量进行申报。
三、推荐申报要求
(一)报送材料
1.公开展示材料现场照片1份,A4纸单面打印;
2.各单位推荐报告1份(含成立评审小组、推荐办法、推荐过程、推荐结果等),正高、副高、中级推荐结果写入一个报告即可;
3.各单位申报人员推荐表一式2份(正高、副高、中级各一张推荐表),备注栏注明“同意推荐”;
4.公示结果1份(务必体现:经公示,无异议),校园长签字并加盖公章;
5.五公开情况报告1份(报告模板仅供参考,请各单位依据实际情况撰写并上报);
6.个人申报材料(个人证件、业绩条件、能力经历等常规申报纸质材料)。
以上纸质材料请按要求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报送要求
1.务必以单位上报,不接受个人上报;
2.到人事科上报职称材料时,职称具体负责人务必到场;
3.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职评推荐工作,认真做好职称稳定相关工作,并留存好过程性资料。
(三)时间安排
相关材料具体报送时间另行通知
(四)报送地点
区教育局人事科208室 电话:67634022
五、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人事科将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