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科室、二级机构,局属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教育督导条例》要求,建设一支高水平、专业化、适应教育督导工作新形势的督学队伍,更好地发挥督学在全区教育改革与发展中的作用,经研究,决定在云南师范大学举办“郑州市中原区教育局第二届责任督学、专职督学专题研修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单位
云南师范大学
二、培训对象
郑州市中原区教育局第二届责任督学、专职督学
三、培训时间
2024年5月6日—5月12日
四、培训方式
以集中面授、交流研讨、现场教学等形式开展培训,按需施教,学用结合,突出针对性和实效性,引导参训者深入学习理论,提升专业知识素养,提高教育督导能力,培育政治站位高、业务精湛、责任感强、作风优良的督学队伍。
五、培训费用
(一)参训学员的培训费、资料费、住宿费由区教师进修学
校从教育培训专项经费中统一支付。
(二)参训学员的往返交通费由学员所在单位按相关规定报销。
六、培训报名
请各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统筹安排责任督学、专职督学报名,并填写《郑州市中原区教育局第二届责任督学、专职督学专题研修班报名表》,纸质稿加盖单位公章于4月18日下午 5:00 之前交至中原区教师进修学校,电子稿发至邮箱,同时在 4 月 30 日前,通过河南省教师教育网(www.hateacher.cn)右侧的“河南省中小学教师培训管理系统”完成报名工作。
七、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培训工作,严格按照通知要求选派人员参加培训,并按规定时间在系统上完成报名工作,未通过该系统报名的不计入继续教育学时。
(二)各学员要按照培训要求,端正学习态度,遵守培训纪律,服从统一管理,塑造良好形象,确保学习时间、人员、内容、效果的“四落实”。严格遵守培训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外出,必须按规定请假。
(三)培训结束后每名学员要撰写一篇心得体会,并于5月17日前将心得体会纸质稿交到中原区进修学校,电子稿发至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