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中小学,民办各中小学: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把学生培养成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区教育局决定开展2023—2024学年度市、区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区具有正式学籍的在校生。
二、评选办法
(一)以各学校在校学生数为基数,按一定比例下达名额给各单位(附件1)。各学校须按照分配名额进行评选,等额上报。评选结果要张榜公布,凡是在评选中有弄虚作假、不按要求执行的,取消分配指标。
(二)各学校评选的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应是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应是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届时须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三)毕业班和非毕业班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名额不得相互占用。
(四)评选时,优秀学生干部可以同时是三好学生。
三、评选条件
(一)三好学生
1.具有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优良品德。
2.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乐于助人。遵守社会公德,模范执行《中小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3.学习目的明确,勤奋刻苦,善于思考,勇于钻研,具有良好的学习习惯。
4.坚持体育锻炼,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具有坚强的意志品质和承受挫折的能力,心理素质良好。
5.积极主动参与社会实践活动。
(二)优秀学生干部
优秀学生干部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要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积极为班级服务,能出色地承担管理工作,有实绩,受到师生好评。
四、有关要求
(一)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涉及面广,关注度较高,各单位一定要严格评选条件,充分发扬民主,接受师生监督,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做好评选工作。
(二)各单位于4月22日下班前,将《2023—2024学年度郑州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审批表》(附件2)、《2023—2024学年度中原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审批表》(附件3)纸质稿(加盖单位公章)和电子稿(U盘拷贝)报至区教育局基教科(207室)。逾期未报按弃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