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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区基层政务公开
中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县级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工作流程
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科
办理科室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对材料不齐全的应一次性告知补正相关材料;对不予受理的应依法告知理由;咨询评估(专家评审),30日内完成,项目情况复杂的,可延长60个工作日,时间另计。征求相关部门意见,7日内完成。
0371-67363227 18530999293
符合节能审查条件项目建设单位
0371-67363227
见附件
见附件
附件
中原区审批服务事项一次性告知单.doc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
网站标识:4101000002
豫ICP备050126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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